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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独董蔡乐华黄河辞职 前者曾任太子龙服饰独董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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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晚间,宏磊股份(002647,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蔡乐华先生、独立董事黄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蔡乐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黄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宏磊股份表示,蔡乐华先生、黄河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工作,也不再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二名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同时由于蔡乐华先生、黄河女士二位独立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因此蔡乐华先生、黄河女士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蔡乐华先生、黄河女士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独立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蔡乐华,男,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厦门大学EMBA在读。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9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兼任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兼任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为5万元。

  黄河,女,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0年6月起历任诸暨市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诸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兼局长(2007年1月离职)、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离职)。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为5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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