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3个交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长刘涛先生、高管吴丽芬女士、高管周建明先生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根据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的要求进行了合规减持。刘涛先生于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吴丽芬女士、周建明先生于2019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7,400股、3,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能准确、全面地了解相关信息,现将有关风险做重要提示如下:
(一)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取得的相关高频、高速覆铜板订单规模较为有限,相关销售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产生实质影响;此外,公司高频、高速覆铜板新规格产品仍需继续通过相关终端客户的测试及认证,后续订单的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业务风险。
(二)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公司属于SW印制电路板行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动态市盈率(TTM)为66.38倍,高于SW印制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动态市盈率(TTM)48.90倍,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估值风险。
(三)2019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海平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公司董事长刘涛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股;公司高管吴丽芬女士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500股;公司高管周建明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00股;公司高管沈宗华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000股;公司原高管汤新强先生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钱海平、沈宗华及汤新强减持完毕之外,其余相关股东尚未完成减持计划,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减持风险。
(四)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涨幅较大,但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变化,主要经营模式及主要客户也未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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