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在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的同时,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准备,及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融资,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10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如是说。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7项重点举措。李明表示,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按照“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原则,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境并购。另外,证监会正抓紧研究出台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相关规则。
李明表示,把好市场入口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证监会坚持从源头入手,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尚未盈利以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特殊股权结构等情形的企业,现在都可以申请上市,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显著增强。
此外,《意见》提出,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等。
关于股票质押风险,李明表示,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从融资供需两端,场内质押、场外质押的市场两侧,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尤其是压实控股股东的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
下一步,证监会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对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李明表示,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将“清欠解保”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时期解决了该问题。
“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迫切,开始铤而走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又死灰复燃。”李明表示,对此,证监会将按照《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意见》提出,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同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李明表示,支持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并购,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对于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证监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境并购。2018年以来,境内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跨境并购392单,交易金额合计达到4659亿元。沪深两市外资战投的持股市值达到了1.35万亿元,已有100余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外资的战略投资者。”李明如是说。
李明表示,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有关部委包括证监会正在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内容看,拟降低外国投资者财务门槛,放宽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条件,缩短外国投资者投资后的持股锁定期,还准备将可以实施战略投资的范围扩大到外国自然人。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加快该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证监会还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跨境并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方面的衔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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