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09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9年8月22日- 9月4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8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6 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良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0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鉴于时间所限,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9-097号)。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9-098号)
截止目前,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问询函相关问题,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将于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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