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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商标案”发回重审,曾行贿广药300万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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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加多宝发布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文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并将此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王老吉于2日回应称,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二者发布的公告和声明/图源网络

自2010年起,这两位凉茶界的巨头已博弈九年,期间围绕着“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和一系列广告语打的官司,不胜枚举。而这次重审,或将再一次掀起凉茶市场的风云。

合作

1990年,加多宝集团的创办者陈鸿道与香港王老吉达成了合作协议,后者授权陈鸿道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

当时,由于香港王老吉百年老铺的经营者——王老吉海外第五代传人王健全、王健仪经营不善,王老吉凉茶的仿品在东南亚甚至美、英等国大行其道。

1992年,拿着香港王老吉授予的秘方和商标,陈鸿道开始在东莞建厂生产、销售凉茶。不过,时为羊城制药厂的广药集团在1983年就已注册“王老吉”这一商标。因此,在那段时间里,陈鸿道的凉茶一直以“清凉茶”的名字在内地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3月,陈鸿道和广药集团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约。自此,香港和大陆两支“王老吉”通过鸿道集团,在分割80余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三方达成瓜分市场的协议。

协议中提到,羊城药业王老吉食品饮料公司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内地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而饮料的独家配方,则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合约规定,在2003年1月之前,加多宝都可以使用王老吉的商标。此外,双方不得使用对方产品的任何包装装潢。

为了获得“王老吉”的商标,加多宝也付出了金钱的代价:第一年,鸿道集团需向广药集团交付商标使用费60万元,此后每年递增20%。同时,香港王老吉也不能在内地出售。

自此,加多宝开始“名正言顺”产、销红罐王老吉凉茶,销售范围在中国内地逐步扩张。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广药集团从未生产过红罐包装的王老吉;而此后为了以示区分,广药的王老吉凉茶也一直以绿色利乐包装面市。

就商标使用费和使用期限的变动,二者于1997年和2000年分别签署合约,规定加多宝可使用“王老吉”这一商标至2010年5月2日。2002及2003年,加多宝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2005年,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的李益民因受贿而入狱。据了解,在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他收受了陈鸿道共300万港币的贿赂。也因为这个原因,在广药与鸿道集团后来的官司纠纷中,这两份协议也被裁定为无效。

分裂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广告词出现之后,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火了。

公开资料显示,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逾1亿元的广告费。巨额广告费带来的直接收益,是红罐王老吉在同年实现的同比飞跃400%的销售额。截至最初协议商定到期日期2010年,红罐王老吉销售额已达150亿元。而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广药绿盒王老吉的销售收入尚不及20亿元。

不知是否因为眼红加多宝靠着“租”来的王老吉商标一路顺风顺水,抢占自己的市场份额,2010年,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认为对方是凭借非法手段行贿才取得两份补充协议,协议无效。

如若无效,加多宝要归还“王老吉”这一商标。可以预见的是,加多宝这么多年辛辛苦苦重金铺就的美名和销售渠道,都将成为广药捡的现成便宜。

2012年,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补充协议无效。不服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加多宝也展开了一系列反击,行为包括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旷日持久的包装和广告战

加多宝反击的,还有一系列的广告宣传。

在各种广告中,加多宝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改名加多宝”、“不再使用过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标”、“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不甘示弱的广药王老吉,也推出了属于自己的红罐王老吉。巧合的是,新版王老吉不仅包装与加多宝时期相同,宣传语“怕上火,喝王老吉”也丝毫未变。此外,多数观众也注意到,新版王老吉宣称“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更名均属虚假信息”。

除了通过广告词证明身份之外,2012年11月,广药集团又以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及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1月31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2月4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连续发布四条主题为“对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羞辱广药。

加多宝发布“对不起”主题文案嘲讽广药/图源网络

随后,一方不服上诉还未完成,另一方又抓住“小辫子”提起诉讼……广药和加多宝之间的“官司战”可谓旷日持久。

2014年底,法院驳回加多宝关于“包装案”的全部诉讼要求,加多宝又输一城。次年4月20日,加多宝宣布将市面上销售的凉茶包装由红色全部更换为金色。

2017年,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均对红罐包装发挥了积极作用,将这一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有失公平,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因此,二审裁定,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红罐包装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2018年6月15日,加多宝宣布红罐加多宝重新上市,金罐和红罐两种包装将在市场上同步销售。至此,加多宝终于扳回一城。

加多宝两种包装的凉茶/图源网络

又起波澜的“商标案”

2012年被判补充协议无效后,北京一中院终审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据澎湃新闻报道,商标之争原本到此可以结束,可广药集团2014年突然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系公司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2月,广药集团又将索赔金额提高至29亿元。

随后六家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又向最高法上诉。2015年11月9日,广东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认定加多宝反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7月,“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一审判决裁定6家加多宝公司败诉,并要求6家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判决发布当日,加多宝集团官方网站即发表《加多宝关于商标纠纷判决结果的声明》,称自己不服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此外,加多宝还在声明中提到,自己坚持认为,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自己和广药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经历了为时一年的漫长等待,加多宝的上诉终于得到回应。7月1日晚,加多宝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就商标侵权案的裁定公告,称最高法院裁定撤回一审判决,案件重发广东高院重审。

对此,王老吉于2日中午发表声明,称发回重审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目前情形来看,在这一场纷争中,王老吉和加多宝究竟谁赢谁输,还是一个巨大的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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