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证监局公布一起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在2016年常铝股份收购冰科医疗的重组事项中,冰科医疗原董事长内幕交易“常铝股份”股票,最终亏损逾400万元。
当事人:彭照峰,男,1963年4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原系烟台冰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516.OC)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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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形成和公开过程
经查,2016年6月12日,常铝股份董事会秘书孙连键在国金证券引荐下,与方源资本见面,双方就重组初步达成共识。2016年7月1日,孙连键等一行3人来冰科医疗实地考察,与董事长彭照峰在办公室见面,双方对于重组事情都比较感兴趣,表达了进一步沟通的意愿。
2016年7月13日,常铝股份与方源资本一行6人再次来到冰科医疗与彭照峰单独见面,就常铝股份收购冰科医疗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具体的内容可以后面再谈。
2016年8月4日,常铝股份张某、孙某某在国金证券常某某、龚某的陪同下到方源资本拜访,方源资本张某、郑某、赵某一起出面接待,主要是谈估值的问题。会后,常某打电话给方源资本张某转达常铝股份同意将估值提高到18倍。
2016年9月7日,郑某收到常铝股份孙某某发过来的最新稿框架协议,给出18倍估值,大概8.1亿元,业绩对赌两年4500万元、6000万元利润,方源资本认可了这份协议。
2016年9月8日,冰科医疗、常铝股份分别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拟8.1亿元收购冰科医疗100股权。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常铝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冰科医疗股权的事项,属于法定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9月8日,彭照峰为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彭照峰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就直接参与了相关工作,并且后续都知悉常铝股份重组并购谈判进程。
彭照峰内幕交易“常铝股份”
在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8日期间,彭照峰通过安排其配偶孙某荣操作李某美账户、朋友郭某操作其本人实名账户买入常铝股份股票,四个账户合计买入466.05万股,成交金额4737.66万元,经深交所计算亏损410.22万元。
湖南证监局认为,彭照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听证中,彭照峰代理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第一,其个人在冰科医疗持股比例很小仅4%多一点,是挂名董事长,不是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参与重组的深度谈判,并未全部知悉方源资本和冰科医疗的重组过程,购买“常铝股份”是基于重组后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第二,彭照峰深刻认识到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和法律严肃性,希望考虑其交易常铝股份实际亏损巨大,恳请酌情其减免行政处罚。
经复核,湖南证监局认为:第一,彭照峰未参与谈判全过程,未全部知悉重组过程,并不能否定其是内幕知情人员,必须遵守不能买卖相关证券品种的法定义务,对此申辩意见,我局不予采纳。第二,我局在调查中未发现彭照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且内幕交易金额巨大,我局对其申请酌情减免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彭照峰处以60万元罚款。
不过,上述收购最终以告吹收场。据常铝股份2016年11月8日公告,经过反复讨论,各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收购冰科医疗股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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