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方正系”又一证券虚假陈述案——方正证券(601901,股吧)索赔案出现重大进展。《投资快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12月4日和5日,该系列索赔案首度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开庭审理,两天开庭涉及原告投资者案件分别是38件和221件,12月5日开庭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半左右。该案投资者经过漫长等待终于迎来实体审理,或也意味着该案离判决之日已为期不远。
庭审主要存五点争议和两处共识
在本次方正证券虚假陈述案开庭审理中,对于实施日和揭露日的问题,方正证券、方正集团等被告与多数原告投资者一致认为实施日为2011年8月9日、揭露日为2015年7月15日。除此之外,原被告目前存在的争议主要在于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或者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基准日、基准价、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以及原告损失计算方法等五个细节问题。
其中,尤其在虚假陈述是否构成重大事件以及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等问题上双方展开激辩争。对于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的问题,方正证券等被告认为其未披露股东间关联关系等行为不涉及“重大事件”,不构成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陈述;对此,原告投资者一方则认为,被告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已经被证监会顶格的行政处罚决定所认定,被告虚假陈述当然具有重大性。对于系统风险问题,被告主张至少扣除95%系统风险,而原告则主张同期仍有很多股票存在上涨的情形,本案不存在任何系统风险。
信披违规被罚招致投资者索赔 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方正证券等之所以招致投资者索赔,追根溯源是其信披违规后遭到中国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2017年5月5日,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法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随后,众多投资者陆续将方正证券或方正集团告上法庭。
数据显示,证监会对方正证券立案调查前后,方正证券股价波动较大。2015年7月15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方正证券开盘跌8.53%,收盘时跌6.53%。“方正证券信披违规被调查后一段时间,股价下跌比较严重,不少股民损失惨重。在我们受委托的投资者当中,绝大多数损失几千元至几十万不等,也有不少投资者损失数百万,甚至有损失过千万的投资者咨询。”谢良律师称。
预计索赔条件及资料准备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并参照类似案例,多数原告投资者律师预计方正证券的索赔条件为: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证券股票的推定亏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近几年来类似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多个投资者胜诉的鲜活案例,比如佛山照明(000541,股吧)、上海家化(600315,股吧)、上海物贸(600822,股吧)、京天利(300399,股吧)等案投资者已获得了现金赔偿。
《投资快报》记者还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拟提出索赔的投资者通常需提供如下初步资料: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对账单(对账起止日期或统计区间: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10月31日;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申请表或账户信息表均可)。(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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