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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一、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08,094,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消防产品与消防工程业务。公司生产包括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市政消防器材、消火栓箱成套供水灭火器材、防火门及家用消防器材等在内的1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用于灭火和防火两大领域,是国内消防行业生产品种最多、配套能力最强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较为稳定,在采购方面,主要根据生产计划按需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铁、铜、铝等金属及其粗制品和涤丙纶丝等;在生产方面,采用“以销定产、即产即销”及常规产品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并充分利用外协形式进行委托来料加工,将部分生产技术要求不高、加工精度较低的生产环节(如铸造、机械粗加工等)委托外协厂商加工,公司则专注于生产技术含量高、具备核心技术的部件及产成品的总装;在销售方面,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充分利用遍布全国的南安籍建材供销大军经销公司的产品,而在消防工程业务方面主要通过参与投标或邀标的形式承揽消防工程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的驱动因素包括深耕消防行业三十年积累的品牌声誉及业绩基础、契合行业发展又区别于主要竞争对手的营销模式、上市公司畅通的融资渠道及较为充裕的资金实力、业内领先的产品配套能力及消防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能力等。

  公司所处的消防行业属于公共安全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消防行业逐渐摆脱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系统的行业。2001年因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安部取消了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备案登记制度,随后我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国内消防产品流通更加广泛和自由,促使大量民营企业涌入消防行业,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目前,我国消防产品生产已经实现了产业化发展,全国已经拥有超过5,000家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消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日趋活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产品运用广泛,各类建筑及各行各业出于防火及灭火方面的需求,均是消防产品的运用领域。消防产业的发展受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建筑及房地产投资的减少会影响到行业市场容量和规模的扩大,对消防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系最早进入消防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消防行业的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位居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生物”)纳入麾下,在现有消防主业的基础上进入园林绿化及食用菌领域。

  中茂园林是一家集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苗木生产和生态修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公司,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茂园林目前已探索出一套较为成熟的生物活性土壤绿化技术,具有“一次性施工 零养护”、“形成草灌乔自然林相”、“永久复绿”的特点,可广泛运用于岩石坡面绿化、沙漠绿化、贫瘠地绿化、采石场绿化等生态修复工程。

  中茂生物则从事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针菇、杏鲍菇等食用菌产品,在同类企业中成本控制优势明显。其主要产品金针菇菇帽均匀、菇体洁白度高、菇条较粗,食用起来口感甜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收购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事宜于2015年12月下旬方才实施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合并日定为2015年12月31日,即公司未能在2015年度合并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利润表。公司新进的园林绿化及食用菌业务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未产生影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较为困难的一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为2010年以来最低增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8%,2005年以来首次跌破两位数增长,其中,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2%,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增速明显放缓。受宏观经济低迷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181.61万元,同比减少0.28%,2010年上市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从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来看,主要系自动灭火系统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3.35%所致。从盈利能力方面分析,2015年度公司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加上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虽然营业收入出现负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21%,说明了公司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的盈利能力仍处于较好的水平。当然,受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成功收购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两家公司,但未能在报告期内合并其利润表,而由此产生的合并费用(中介机构费用)2,504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致使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2.48%。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价24.69亿元购买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100%股权,在保持消防主业的基础上进入园林绿化及食用菌领域,确立了消防、园林、食用菌三大主业并举的经营格局,开启了公司发展的新纪元。中茂园林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258.35万元,同比增长180.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0.10万元,同比增长189.72%。中茂生物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023.22万元,同比增长41.03%;实现净利润7,413.90万元,同比增长86.17%。新收购的两家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将大幅增厚公司未来合并报表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发起设立福建天广消防(002509,股吧)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借助资本的力量和专业团队资源对消防行业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探索公司外延式扩张的新路。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了天津基地二期厂房及南安C厂区厂房主体工程的建设,并完成全国七大区域营销中心的投资和建设,初步形成两大生产基地—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全国经销网点三位一体的营销网络格局,为公司产能的扩张及业务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科技兴企、创新兴业”的经营理念,继续加强新产品研发以及对传统产品的技术改进和工艺创新工作,有效推进了探火管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Ⅲ级、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一体炮头、红紫外一级探测器、新型钢质防火门等产品的研发工作,并建成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网络远程测控服务平台,在行业内率先为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自动灭火系统产品提供远程测控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自动灭火系统产品的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共申报专利申请16项,获得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参评并最终获得了第三届“泉州市政府质量奖”。报告期内,公司还入选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品牌价值8.04亿元,成为消防行业唯一上榜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既有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主要针对于消防产品与消防工程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中茂园林中茂生物100%股权,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现有消防主业的基础上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两大主业。新增的园林及食用菌业务与公司既有业务不同,其对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与公司既有的会计估计不同,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园林及食用菌业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采用的会计估计(1)园林业务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2)食用菌业务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公司收购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的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新增的园林及食用菌业务会计估计为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既有的会计估计,不会对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1)2014年8月,公司收购了内蒙古正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伟工程公司”)100%股权,2014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正伟工程公司100%股权对外转让。公司将正伟工程公司2014年8-12月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入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年度公司不再合并正伟工程公司的财务报表。

  (2)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于2015年12月实施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合并日定为2015年12月31日,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合并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但未合并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秀玉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2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日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陈元顺先生、徐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181.61万元,同比减少0.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4.12万元,同比减少12.4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1,144,592.19元(按母公司数计算,下同),按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14,459.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2,132,273.74元,并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27,386,471.3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5,775,935.4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708,094,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708,094,51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以708,094,51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送红股及现金分红金额亦未超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6年1月19日进行预先披露,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更为详细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出具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所出具了《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券及西南证券(6003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董事长陈秀玉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核查意见,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会计估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工程公司”)合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天广工程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00万元;同意天广工程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全资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1年。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债券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以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9)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 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2) 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有关内容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包括超额配售权)、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交易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3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日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升召集并主持,监事会其他成员黄桂珠、殷淇水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181.61万元,同比减少0.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4.12万元,同比减少12.4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1,144,592.19元(按母公司数计算,下同),按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14,459.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2,132,273.74元,并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27,386,471.3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5,775,935.40元。

  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708,094,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708,094,51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以708,094,51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送红股及现金分红金额亦未超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能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为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园林及食用菌业务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债券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以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9)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 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2) 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31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6日在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时至2016年4月26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4月2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止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首先由独立董事进行2015年度述职,其次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8、《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债券规模(2)发行对象以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3)债券期限(4)发行方式(5)债券利率(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7)担保安排(8)募集资金用途(9)上市场所(10)承销方式(11)偿债保障措施(12)决议有效期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公司股东大会对议案4、6、7、8、9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盛、陈龙联系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0595-86395887 邮政编码: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509;投票简称为“天广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2509;

  第三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详见下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第四步: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如果股东先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1)股东获取身份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服务密码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成功激活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数字证书认证

  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应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2)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时至2016年4月26日15时。

  附件2:

  2015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单位作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股股票(均有表决权)。兹因 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出席该次会议,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下列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该次会议的议事规则均表示同意。

  二、对该次会议的计票人选、监票人选均表示同意。

  三、授权委托内容

  四、除上述授权指示外,本人还委托受托人签署相关的会议文件(包括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五、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将不予以追认。

  六、如果本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24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共3次,分别为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及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1513号文“关于核准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0.19 元。截至2010年11月1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475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2,319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56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公司应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6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1月15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 字第02018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0号文“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共向三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441,189股,发行价格为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97,758.32元。截至2014年6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1,000万元后转入的特定对象认缴股款491,197,758.32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197,763.6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999,994.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51ZA0112号”《验资报告》。

  3、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1号文“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黄如良和尤东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用1,800万元后转入的认购资金款3,2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0205011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2,330.7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收回超募资金1,500万元(内蒙古正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938.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74.2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 ,164.48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2014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收回超募资金1,500万元(内蒙古正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新增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的收入146.73万元,加上报告期初尚未使用的金额6,938.73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0,585.46万元。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的募集资金10,585.4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2014年非公开发行(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57.52万元,其中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4.39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53.13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2,79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2,342.4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84.7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8.92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08.2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165.7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515.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1,834.2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814.53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866.42万元)。

  3、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除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用1,800万元外,公司尚未使用该笔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205.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05万元,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0.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民生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与银河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下转B38版)

(责任编辑:柳苏源 H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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