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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出炉 券商直投业务再迎“利好”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实施修改后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下称《规范》),不仅扩大直投子公司业务范围,将债权投资、短期融资券纳入标的,以及允许进行债券逆回购,还将合格投资者范围做了“扩容”。

  业务范围再次扩大

  根据修改内容,《规范》扩大了直投子公司业务范围,加入了债权投资以及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等内容,但直投子公司不得开展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

  不仅如此,在闲置资金的投资范围上,原《规范》规定的投资品种仅限于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证券,此次修订则增加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短期融资券品种,并允许闲置资金从事债券逆回购。

  《规范》提出,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进行债券逆回购。

  同时,修订后的《规范》扩大了合格投资者范围,指出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立直投基金,应当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或专业从事股权投资或基金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

  此外,《规范》放宽了对投资杠杆的限制,取消证券公司不得对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担保禁止性要求;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为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可以负债经营。券商直投面临转型据了解,证券公司直投业务2007年开始试点,当时国内券商直投普遍采用“保荐+直投”的业务模式,但这一模式自成立之初便饱受“利益输送”之诟病。2011年7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保荐+直投”被叫停—只要是投行已签署协议的项目,直投便无法再跟进。由此,不少券商直投开始进行战略谋变。

  2012年1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公布实施《规范》,标志着券商直投业务正式纳入自律管理,直投基金改为事后备案制,直投业务范围扩大到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直投基金及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直投基金。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一年多来,《规范》对券商直投业务开展、风险防范、保障直投子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实践中,券商直投业务与当前一流的PE/VC机构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一年多来的新股发行暂停,使证券公司直投面临着转型的巨大压力。

  投中集团统计显示,截至去年5月底,共有15只券商直投基金获批成立,披露目标规模达360亿元。其中,至少5家券商直投基金目标规模超过15亿元,分别是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海通证券(600837,股吧)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招商致远资本和国信弘盛。

  与券商直投基金过去两年的步履蹒跚相比,经历了2012年整体冷清后的PE/VC在去年开始稳步复苏。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2013年共有349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其中披露金额的339支基金共计募集345.06亿美元,募集数量同比下降5.4%,募资金额同比增长36.3%,募集市场复苏迹象较为明显。其中,进入去年下半年来,美元基金的募集热度出现回升,不少大型外资机构完成了投向中国/亚洲市场的美元基金;此外,房地产基金对募资市场的贡献度占到三成以上;大型机构LP、国资LP在当年的募集活动中活跃度上升。

  投中集团分析师万格表示,券商直投跟VC/PE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监管,“PE/VC行业之前由国家发改委监管,去年7月正式划到证监会,但到现在仍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规定。而从2007年试点至今,证监会不断发布一些相关业务规范来规范券商直投行业的发展。”

  万格认为,券商直投在运作发展过程中,在募投环节及团队市场化激励机制方面都存在向市场化PE/VC转型的过程,比如不限于向券商母公司募资,而是更多地向一些市场化大型机构募资。此次修改后的《规范》便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口子。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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