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2月2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张锋、徐斌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联证券总裁助理张锋、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徐斌武,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操作配偶及第三人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张锋、徐斌武违法所得,并处分别以1倍罚款,张锋合计罚没18.81万元,徐斌武合计罚没378.42万元。
经查明,张锋、徐斌武是证券从业人员。张锋于1993年12月进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3月担任电脑技术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总裁助理。徐斌武于2008年11月进入国联证券工作,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担任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2009年4月2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张锋操作配偶林某证券账户,使用手机或者在单位使用电脑下单,期间累计交易中炬高新(600872,股吧)、东山精密(002384,股吧)等48支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92笔,买入和卖出成交总金额1906.14万元,获利9.41万元。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8月2日期间,徐斌武操作配偶王某证券账户,在单位使用办公电脑下单,期间累计交易吉祥航空(603885,股吧)、海汽集团等7支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2笔,买入和卖出总成交金额142.86万元,获利74.64万元。
此外,徐斌武还操作第三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徐斌武操作段某某证券账户,在单位使用办公电脑下单,先后交易合诚股份、长久物流2支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0笔,买入和卖出成交总金额125.74万元,盈利114.57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张锋使用配偶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徐斌武使用配偶及第三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二人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情形。决定:没收张锋操作林某证券账户的违法所得9.41万元,并对张锋处以9.41万元罚款;没收徐斌武操作王某证券账户的违法所得74.64万元和操作段某某证券账户的违法所得114.57万元,并对徐斌武处以189.21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