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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管!神州长城副总李尔龙所持股票被法院强平 原因是替公司还债

  挖贝网 1月9日消息,神州长城(000018)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尔龙因公司欠债未还,作为担保人被法院强制卖出20多万股替公司还债。同时,因为强制卖出股票处于2018年三季度报披露期,此卖出违反相关规则,被深交所处罚。

 

  2018年10月24日,李尔龙卖出公司股份206,300股,成交金额为412,600元。据介绍,上述股票卖出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卖出行为,原因是李尔龙为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借款,李尔龙、公司与原告签订《民事调解书》,但李尔龙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如期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9月10日,法院向李尔龙及其他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因公司及李尔龙仍未偿还上述借款,2018 年9月25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李尔龙持有的股票进行变卖。

深交所称,李尔龙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在2018年9月10日收到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书后,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导致持有的股份在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日前30日内被强制卖出;同时,也未在预期李尔龙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公告。

 

  深交所称,李尔龙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在2018年9月10日收到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书后,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导致持有的股份在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日前30日内被强制卖出;同时,也未在预期李尔龙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公告。

 

  深交所称,希望李尔龙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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