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山东非法疫苗案”发生还不足两年,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审理一起北京科兴生物多名业务员联合陕西益德生物非法倒售二类疫苗的违法行为。
2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科兴生物原业务员许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认定许某倒售二类疫苗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在许某该案中,还牵连出科兴生物多名业务员非法将疫苗倒卖给个人的违法行为。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许某,男,1985年5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淅川县,捕前系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生物”)业务员。2017年8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因涉案人员众多,期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二次。
据了解,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CO.,LTD.)是由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Hong Kong) Ltd.)、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SZ002581)合资组建的生物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01年在北京中关村(000931,股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注册成立。目前北京科兴通过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Ltd.)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NasdaqGS:SVA),是唯一一家在北美上市的中国疫苗企业。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许某在科兴生物担任业务人员,主要负责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周至县等区域的疫苗销售。2012年10月,陕西省周至县疾控中心从科兴公司业务员许某处采购了甲乙肝联合疫苗800支。后被告人许某欲在该疾控中心对甲乙肝联合疫苗做宣传和接种活动,在该疾控中心尚未上会讨论的情况下,被告人许某以该疾控中心的名义从科兴公司调取4800支甲乙肝联合疫苗,暂存在该疾控中心。
后来,该疾控中心决定不采购该批疫苗,并明确告知许某将4800支甲乙肝联合疫苗拉走。2013年5月,被告人许某将上述疫苗拉走后暂存在陕西益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德生物)。后被告人许某私下联系益德生物销售经理王某,在未依法交换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让王某销售该批疫苗,王某将上述疫苗卖给了庞某等人,并将疫苗回款共计21.28万元打入被告人许某的个人账户。许丹锋将上述款项以周至县疾控中心的名义转回科兴生物。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益德生物王某的审理情况,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王某除了从许某处获得疫苗外,还从科兴生物谭某、刘某等人处获取疫苗,疫苗销售款约147.5万元,疫苗流向暂无法查清。
据科兴生物销售经理谭某及业务员刘某的供述,证明其将向科兴生物以户县、长安等疾控中心的名义申请的疫苗私自卖给益德生物王某。
此前2016年3月,山东非法疫苗案被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国务院修改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二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而且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2016年10月21日介绍,山东济南庞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山东等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297人、起诉68人、立案侦查涉及的职务犯罪100人。
尽管许某、王某非法经营二类疫苗的行为与山东非法疫苗案件并无关联,但二人的违法行为依然受到了法律严厉制裁。
2017年1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某、王某非法经营案一审,以许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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