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o.6ke.com.cn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600273,股吧)编号:2014-006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在华芳国际大厦十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监、高。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云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年度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346,703.69元,2013年度母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6,300,0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9,740,255.42元,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93,551.73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其情况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2013年度对外担保履行情况以及2014年度对外担保(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 预计情况的议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履行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2.09亿元。

  公司在2014年度延续公司历年来的经营模式,仍涉及对外担保事宜,拟将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如下:

  1、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亿元)。

  2、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4.1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4.1亿元)

  3、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6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6亿元)。

  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担保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互担保行为,一方面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秦大乾、肖景尧、戴卫清、戴云达、吴丽华、侯仁生回避表决。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201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1.80亿元,201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0亿元。

  鉴于本次交易行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沈同仙、陈健、郭静娟在事前对该议案都进行核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与关联方的协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交易情况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秦大乾、肖景尧、戴卫清、戴云达、吴丽华、侯仁生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业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授信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数额的调整。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依据财务部门资金预算及融资计划,遵循金融市场融资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必要的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财务杠杆发挥作用并高效运营。控制好财务风险与财务成本的权衡度。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投资偏好为3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其目标实现公司财务流动资金的合理利用并产生理财效应。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理财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公司对理财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数额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委托理财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固定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财务投资,其固定收益是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属于稳定、安全类投资,可为公司带来钱生钱的非主营收入。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4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预计总额度为7亿元,该财务资助为免息方式。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财务资助短期借款业务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了更好的支持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展,使得更高效的为其贡献主营业务利润,在全资子公司主体融资受阻时,给予全资子公司暂时性的财务支持,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财务资金链的有效循环及高效利用。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司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57万元。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提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为2014年公司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监、高人员年度薪酬予以考核,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及行为。符合A股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顾秋霞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拟由顾秋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协助董秘工作。

  个人简历:顾秋霞,女,1977 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2年5月入职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织染厂,2010 年1月起至今就职于公司办公室,从事行政人事相关工作,于2012 年9月取得上交所董秘资格证书。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至十三项事宜,共十二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公告编号:2014-007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华芳金陵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张家港市长安中路388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的履行情况以及201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8日。截止2014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3月21日的8:00-17:3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赵江波 0512-58438222

  会务联系人:叶铭 0512-58438202

  公司传真: 0512-58438282

  公司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7层

  邮编:215600

  附件:授权委托书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 决 事 项

  表 决 结 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关于《对2013年度担保履行情况以及2014年度对外担保(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A 2014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公司担保5千万元

  B 2014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公司担保5千万元

  C 2014年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与华芳夏津棉业之间互相担保合计额为1亿元

  D 2014年度本公司为华芳集团棉业有限公司担保4.1亿元

  7 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审议

  8 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08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在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的履行情况以及201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议案进行核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至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 2014-009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1.80亿元,较13年度预计数2.77亿元大幅减少。

  201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0亿元,详见下表:

  一、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201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采购商品

  采购棉花及棉纱

  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4000

  10000

  5211.04

  5.20%

  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华芳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电、汽

  华芳张家港热电有限公司

  3000

  3500

  2154.56

  14.95%

  销售产品

  销售棉纱

  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8000

  10000

  8507.51

  8.82%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污水处理

  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800

  800

  565.84

  73.40%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旭勉毛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仓储收入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500

  500

  244.65

  93.32%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华芳修武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五河纺织有限公司

  其它

  采购油、包装、助剂、修理等其它关联交易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1300

  2500

  957.26

  3.63%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包装分公司

  华芳集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张家港装卸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盛华物流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五河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旭勉毛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张家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张家港华芳园酒店有限公司

  张家港华芳金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房屋及设备租赁等

  办公用房租赁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327.89

  327.89

  327.89

  100.00%

  物业费、水电费

  张家港华芳金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50

  17.21

  100.00%

  合计

  17977.89

  27677.89

  17985.9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护东

  注册资本:11,008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皮棉、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包装材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正飞

  注册资本:88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纺织品、纺织原料、纺机配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水暖器材、耐火材料、塑料制品、纸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丽华

  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制线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0 %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其壮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纱,纺线,织布,纱线、毛线漂白、染色、大整理,色织布加工,服装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栋明

  注册资本:11008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南京东路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5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南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纺织原料、针纺织品、皮棉、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羊毛、包装材料、纺织机械及器材购销;纺织品加工、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七)张家港保税区物流园区华芳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景晓

  注册资本:120万美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东区)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分拨(不含运输业务),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与物流有关的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华芳张家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伟忠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2号

  主营业务:电力、蒸汽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华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景晓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原辅料、五金交电、金属、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化工品(危化品除外)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拥慧

  注册资本:7,3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呢绒、服装、高仿真化纤面料制造,纺纱、纱线漂白染色,大整理、色织布、全毛布加工,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技术后整理加工,纺织原料、羊毛、皮棉、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包装材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7.8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张家港旭勉毛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人华

  注册资本:6,8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色织布、呢绒、服装及袜子;纺织品加工;纺织品原辅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化工(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5.8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大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染料、水暖器材、纺织原料、羊毛、皮棉、塑料制品、耐火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劳保用品购销;棉花收购、加工。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维春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67#小区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除外)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纺织原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华芳修武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敏峰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主营业务: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纺织原料(除籽棉)、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不含压力容器)销售、仓储、进出口贸易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需要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8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华芳五河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永科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主营业务:纺织品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除籽棉)、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不含压力容器)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除外);棉花仓储。(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许可的按许可规定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8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肖建军

  营业场所:塘桥镇

  主营业务:汽油、柴油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包装分公司

  负责人:许文明

  营业场所:塘桥镇人民南路88号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购销;纸管箱、编织袋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华芳集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青龙村(南京东路)

  主营业务:包装纸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纸制品购销。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大乾

  注册资本:30,38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煤炭(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实业投资;下设加油站、热电厂、蒸汽生产供应、宾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纺织助剂(除危险品)加工、纸制品及包装制品制造、购销项目;核电装备制造、销售;企业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占本公司50.97%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华芳集团张家港装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才保

  注册资本:1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南京东路(青龙村)

  主营业务:搬运装卸。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一)张家港市盛华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盛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

  主营业务:仓储(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及纺织原料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二)华芳集团张家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锡康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张杨公路港城大道路口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品)、水暖器材、塑料制品、耐火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纺织原料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三)张家港华芳园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永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中餐制售,烟、糖、酒、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零售,住宿、沐浴、美发服务。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四)张家港华芳金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

  注册资本:880万元

  注册地址:杨舍镇长安中路388号

  主营业务:住宿、歌舞厅、KTV包房、桌球室服务,中、西餐制售,淋浴、桑拿浴、健身、茶水服务,理发、生活美容(普通皮肤护理)、游泳服务;工艺品、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床上用品、珠宝首饰、预包装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五)张家港华芳金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内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经营)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中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物料,属必要的日常生产经营性质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委托关联方销售部分半成品,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的销售成本。公司按照综合服务协议,向关联方采购电、蒸汽,以满足生产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201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进行了审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与关联方的协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交易情况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公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各关联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10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年度内为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互保)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元。

  年度内为华芳集团及其关联方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4.1亿元。

  年度内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6亿元。

  截止2014年2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为17400万元,其中:为集团及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为17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含本次的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度担保履行情况以及201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即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亿元)。

  2、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即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4.1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4.1亿元)。

  3、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6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6亿元)。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表所示:

  担保关系

  担保人

  被担保人

  2014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

  5000

  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

  5000

  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

  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

  5000

  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

  5000

  小计

  20,000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棉业有限公司

  41000

  小计

  41,000

  华芳集团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华芳集团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60,000

  4、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担保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截止 2014年2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17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1%。(含本次上述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333万元,净资产267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6%,实现销售收入114121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07万元,净资产516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实现销售收入48576万元。

  3.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号:320582000002813,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法定代表人:秦大德,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染料、水暖器材、纺织原料、羊毛、皮棉、塑料制品、耐火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劳保用品购销;棉花收购、加工。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比例的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485万元,净资产2166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92%,实现销售收入843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元。

  2、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4.1亿元。

  3、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6亿元。

  4、公司经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每笔借贷业务的金额、期限按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控股股东华芳集团为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我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鉴于此,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资金链的安全,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与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建立长期的银行贷款相互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为17400万元,其中,公司为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7400万元。

  2、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公告编号:2014-011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余额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保本赚利)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为:2014会计年度内。

  协议各主体名称: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之间

  委托理财目的:其目标实现公司财务流动资金的合理利用并产生理财效应。委托理财品种以及涉及金额:公司拟对固定收益(保本赚利)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投资偏好为3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该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年2月25日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余额可滚动使用)的财务投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和山东德州夏津县。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说明

  公司2014会计年度内,拟进行不超过捌千万元人民币(余额可滚动使用)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流动资金。

  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独立董事意见:该固定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财务投资,其固定收益是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属于稳定、安全类投资,可为公司带来钱生钱的非主营收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的委托理财的金额为零(不含本公告拟投资的金额)。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