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成万)刚刚过去的五一节,对于怡球资源(601388)(601388)的相关高管来说,可能过得并不愉快。5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被调查的还有公司董事长黄崇胜、时任公司董事黄韦莛、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WONGSOONMING(王舜鈱,马来西亚籍)。受此利空影响,5月6日开盘,公司股票就被封在了跌停板上,投资者损失惨重。
公开资料显示,怡球资源主营废旧铝资源分选、加工、熔炼,生产再生铝合金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是一家外商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崇胜、副董事长林胜枝(两人系夫妻关系)均为中国台湾籍人士,两人通过佳绩控股有限公司(萨摩亚),控股怡球(香港)有限公司,而怡球(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黄意颖、监事会主席郭建昇也为中国台湾籍人士;公司总经理、董事刘凯珉、董事李贻辉、范国斯、财务负责人WONGKENG(黄勤利)均为马来西亚籍人士。
那么,由外商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及部分高管的外籍身份会否成为投资者维权障碍?对此,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律师杨泉军表示,《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害,与其他上市公司一样平等适用中国法律,外商控股和高管的外籍身份不影响投资者维权。至于怡球资源违法的起始时间目前尚不清楚,证监会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初步判断,凡是2019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怡球资源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微信gumin148咨询或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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