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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人保财险涉嫌违法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对人保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人保财险、蒋新伟、贾海茂提出了陈述申辩,保监会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通告显示,经调查核实,人保财险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15年人保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的违法行为。
时任人保财险电子商务中心总经理蒋新伟、时任人保财险副总裁贾海茂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2009年至今,部分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辖区内车险网销承保政策,存在网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
保监会表示,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罚款2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蒋新伟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贾海茂警告并罚款3万元。
同时,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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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奇琳 HF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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