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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业聘任林琳为总经理 其曾供职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

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信用保证保险部负责人林琳女士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打开APP 阅读最新报道
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信用保证保险部负责人林琳女士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ST兴业8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6年8月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原总经理韩小松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公开信息显示,林琳1974年出生,悉尼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法律专业硕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先后在上海CHEN&CO.律师行从事IPO及公司并购等相关法律事务、在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担任过理赔法律部业务主管、非车险二部副总经理及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6月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薪酬30.47万元。

  韩小松1970年出生,硕士。历任厦门国际银行湖里营业部总经理、美国首都银行厦门代表处首席代表、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厦门分行行长、中略(厦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副总经理、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区域助理总经理。2014年5月4日起,担任厦门大洲兴业(600603,股吧)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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