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决定,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2013年初央行创设了SLF工具,该工具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向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
华尔街见闻介绍过,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等10个省市展开SLF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当时路透援引的消息人士称,此次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
(责任编辑:王曦晨 HF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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