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传化智联分公司员工故意伤害罪的一审判决,沈某洪使用水果刀将何某刺伤构成二级重伤,一审共被被判刑4年。值得一提的是,沈某洪还涉多起刑事犯罪。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沈某洪,男,1975年9月26日出生于浙江省兰溪市,汉族,初中文化,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员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5月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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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沈某洪故意伤害罪一案,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30日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9日凌晨,沈某洪酒后与女朋友胡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46-1号金华银行附近辅道的汽车里争吵,走路经过的何某朝车内探望引起沈某洪不满,何某伸手指骂沈某洪引发争吵及扭打。沈某洪从车内取出刃长约12厘米的单刃水果刀,刺中被害人何某腹部,致被害人何某回肠破裂。
事后,双方均拨打110电话报警,沈某洪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兰溪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何某回肠破裂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小肠破裂后行小肠部分切除”损伤构成九级伤残。
2018年11月,该案在浙江兰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沈某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
另据法院查实,在沈某洪犯故意伤害罪前,还曾在2015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8年7月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刑。
据此,法院判决沈某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前犯开设赌场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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