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官网放出三份行政处罚通知书,有四人内幕交易同一只股票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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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点绕?简单说一下:
其中一人是招商银行的员工胡忠权,时任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负责给重组项目授信融资。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樊某,在开融资方案讨论会的时候得知内幕消息,樊某告诉了自己的老爹樊通兴。
于洪瑞是招行樊某的朋友,也知道这个内幕消息,随后于洪瑞又告诉了自己的好朋友王风雷。
有了内幕消息,是不是在股市能大赚特赚?
招行分行高管胡忠权买入股票400万获利8万,最终罚没款项超32万...
支行员工樊某这边,老爹小赚1万被证监会没收,并处以34,647.21元的罚款...
熟人和熟人的朋友却巨亏400多万,还被证监会罚款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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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员工涉事其中
2016年4月上旬,衣念世界拟出售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衣念香港)及其关联方持有的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寻找潜在的投资人,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维格娜丝(603518,股吧)(603518.SH)。
2016年5月7日,维格娜丝的管理团队成员召开会议讨论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在大陆地区资产和业务的事项,会上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参与该项目的竞标。
2016年6月3日,维格娜丝发出第一轮投标书,6月7日,维格娜丝得知已进入第二轮竞标,维格娜丝联系招商银行协助做几十亿规模的融资方案。
根据后来的公告,本次交易预估值约为5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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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9日,衣念世界告知维格娜丝竞标成功。同日,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召开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胡忠权参会并发表意见。
2016年8月29日,维格娜丝获悉招商银行总行审批通过维格娜丝融资方案。
接下来,内幕交易的几名主人公先后正式出场了。
招行员工樊某将信息泄露给父亲
樊通兴是樊某的父亲,樊某参加2016年7月4日招商银行总行投行部、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召开的维格娜丝融资方案讨论会,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通讯记录显示,2016年8月份至12月份,父子二人共计通话48次。
“樊通兴”信用证券账户在2016年8月24日买入“维格娜丝”4,650股,成交金额146,249元,12月19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58,053.5元,实际获利11,549.07元。
买维格娜丝的资金,是通过卖出其他股票筹集的。
樊通兴提出申辩:
1、在接送孙子、孙女上学的过程中,父子通话联系较多,实属正常,不能以此认定其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2、如果是樊某向樊通兴透露内幕信息,樊通兴不可能使用自己名下的账户交易“维格娜丝”。
3、樊通兴不知道樊某知悉内幕信息,其交易“维格娜丝”,完全是“本人对市场行情的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
证监会认为:
1、樊通兴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卖出其他股票,买入“维格娜丝”,决策果断,交易行为异常,并无合理解释。
2、结合樊通兴与樊某通话联系情况、樊通兴交易行为异常性等客观证据综合判断,樊通兴与樊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通话的过程中传递了内幕信息,两人的身份关系及是否在通话过程中讨论其他事项等问题与本案无必然联系。
3、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樊通兴交易“维格娜丝”,是其自主投资行为。
最终证监会没收了樊通兴违法所得11,549.07元,并处以34,647.21元的罚款。
招行分行高管亲自动手炒股
跟樊某将消息泄露给老爹不同,几乎同一时间得知内幕消息的招行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忠权,则是选择自己亲自买卖股票。
胡忠权先后两次参加针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并发表意见,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手握“胡忠权”、“胡某凯”两个证券账户。
其中“胡忠权”账户2016年8月18日买入“维格娜丝”7,400股,成交金额230,140元;8月25日买入“维格娜丝”6,400股,成交金额196,306元。截至2017年8月24日全部卖出,实际获利66,678.77元。
“胡某凯”普通证券账户从2016年8月5日至8月18日共买入“维格娜丝”37,500股,成交金额1,145,227元,8月12日卖出“维格娜丝”17,000股,成交金额512,722元,剩余20,500股作为担保品划入“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
“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18日买入“维格娜丝”64,904股(不含普通账户划入20,500股),成交金额2,020,699元;12月22日卖出“维格娜丝”10,000股,成交金额351,301元,2017年1月5日卖出“维格娜丝”5,800股,成交金额189,606元。截止8月24日已经全部卖出,实际获利16,301.38元。
综上,“胡忠权”、“胡某凯”证券账户实际获利82,980.15元。资金主要来源于胡忠权历史沉淀资金和卖出其他股票的资金。证监会决定没收胡忠权违法所得82,980.15元,并处以248,940.45元的罚款。
招行员工泄露给朋友、朋友再泄露给朋友
双双亏损还被罚
招行支行员工樊某除了将内幕消息泄露给父亲之外,还告诉朋友于洪瑞。
于洪瑞与招商银行南京支行的赵某和樊某均认识,因业务关系保持频繁联系。
于洪瑞和赵某两人2016年8月至12月共计通话116次。
于洪瑞和樊某两人2016年8月至11月共计通话20次。
于洪瑞称其买完“维格娜丝”之后,跟赵某、樊某都聊过“维格娜丝”这只股票。
“于洪瑞”证券账户从2016年8月15日开始买入“维格娜丝”,至8月26日,累计买入466,300股,成交金额1448万元。2017年1月10日陆续卖出,截至8月24日,亏损223万元。
该账户首次交易“维格娜丝”,通过于洪瑞本人手机号码委托下单,部分下单为电脑网络委托下单。
不仅自己买入亏损,于洪瑞还把信息透露给朋友王风雷。
王风雷与于洪瑞是多年好友,联络频繁,关系密切。于洪瑞曾无息出借300万元给王风雷。根据王风雷询问笔录,其决策交易“维格娜丝”是于洪瑞向其推荐的。王风雷从于洪瑞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听从于洪瑞的建议,买入“维格娜丝”。
王风雷手握两个半年未交易的账户“王某虹”、“陈某英”,再次启用便大量买入“维格娜丝”,通过赎回基金和理财产品,重仓买入,决策果断。王风雷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隐蔽性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王某虹”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12日至8月24日买入“维格娜丝”127,983股,成交金额389万元元。复牌后全部卖出,亏损102万元。
“陈某英”证券账户在2016年8月15日开始买入“维格娜丝”,至8月23日共买入93,072股,成交金额为2,86万元。复牌后全部卖出,亏损76万元。
王风雷合计亏损178万元。
证监会最终对于洪瑞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其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合计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王风雷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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