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若然)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将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之后重启IPO,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政策措施。
邓舸表示,由于完成相关准备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全部落实前,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IPO。在此28家中,已经履行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将先行启动,完成未完成事项预计需要2周时间,剩余18家也将在年内重启发行。28家公司预计总募集资金在100亿—150亿元。证监会还表示,同时恢复新股发审会,合理安排IPO审核进度。
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措施方面,证监会重点围绕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条措施就是将新股申购的预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缴款。
在新股申购方面,新的措施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此外,证监会还针对调整监管方式、简化环节、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等四方面作出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披要求、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以提高发行效率,建立摊薄及其回报补偿机制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将IPO管理办法、创业板IPO管理办法、发行承销办法等修订草案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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