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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赌钱资金链揭秘 澳门10亿元赌债如何划转

  澳门豪赌输掉的10亿元是怎么划出去的?

  5年间,黄光裕在澳门赌场内累计输掉不止10亿港元,通过伍建华等人构建的地下钱庄资金链,赌债从内地转至澳门。

  4月14日,早8:30,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大门口武警岗哨戒备异常警觉。黄光裕案将在当日进入庭前示证阶段。

  8点40分左右,车窗玻璃上贴着黑色窗纸的大巴驶入后,二中院大门被武警随后迅速关闭。工作人员对记者称,黄光裕案是非公开的,不能办理旁听证。

  黄光裕案在二中院第三法庭进行庭前示证,法庭外围戒备森严,有法警流动哨不停地巡视。9点过后,黄光裕案相关辩护律师拖着沉重的拉杆箱进入法庭,律师们脸色冷峻、双唇紧闭。

  京城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和杨照东为黄光裕辩护,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昔龙为杜鹃辩护,北京市铭基律师事务所刘东根为许钟民辩护。

  随后,黄光裕等人被押送进法庭,其后,有两名法庭女性工作人员出来搬运两箱矿泉水送入法庭内,法庭大门就此关闭,进入正式示证阶段。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未见到黄光裕本人,但据负责押送的法警称,黄光裕并没有穿囚犯服出庭,而是穿了一件西服。辩护律师称,一般庭前示证不用穿囚服。

  另据法警称,黄光裕之妻杜鹃也出庭了,同样也没有穿囚服。

  澳门豪赌输10亿元

  4月14日上午,检方和辩护方的示证主要集中在黄光裕在澳门豪赌百家乐,及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到香港还赌债的阶段。

  据检方提供的国美电器(00493.HK)执行董事伍建华和澳门“公海赌王”连超证词获悉,2003年至2008年11月被收押前,黄光裕在澳门赌场内累计输掉不止10亿港元。

  黄光裕的人生变轨与香港立法会议员詹培忠有很大的关系,詹号称“香港壳王”,他不但喜欢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还热衷于澳门豪赌。2001年,黄光裕与詹培忠认识,詹于2003年将其介绍给连超认识。由此,黄光裕开始逐步陷入澳门赌场的泥潭之中。

  伍建华称,黄光裕从2003年开始就参与赌博,地点主要在连超赌场的贵宾厅,方式主要是百家乐。

  2004年,国美电器借壳上市后,黄光裕将上市公司的日常管理事务交由杜鹃打理,而自己则热衷于国美电器中国内地业务的拓展,以及在香港炒作期货和在澳门赌博等活动。

  2007年,伍建华接替杜鹃负责国美电器在香港的业务,并直接听命于杜鹃。另外,伍建华还接受黄光裕指令,帮助他在香港、澳门两地炒期货和赌博。

  伍建华建议黄光裕使用他的名字在赌场开户。据检方在示证阶段出示的材料显示,连超赌场里的人都知道伍建华代表黄光裕。

  伍建华称,按照澳门赌场的规矩,无论在哪个赌场,像黄光裕这样身份的人可以不带现金。由于黄光裕长期在连超的赌场赌博,连超给黄光裕的最高信用额度达到2.18亿港元。

  黄光裕与赌场之间的结算流程为:黄光裕在赌场将其额度用完以后,由伍建华出面,以伍的名义写下欠条,名义上是伍建华欠赌场的。

  2009年2月19日,连超向警方提供证言称,黄光裕是经詹培忠介绍给连超认识的,代理人是伍建华和俞国良,刚开始时给黄光裕的信用额度是6000万港元,到2007年下半年,提升至3亿-4亿港元。

  连超称,黄光裕赌博从来不带现金,都是打欠条,写的都是伍建华和俞国良的名字。因为黄光裕是大客户,连超对他在赌场的代理人伍建华很重视。如果黄光裕在香港没有钱还给他,连超就让黄光裕通过地下钱庄从大陆打钱还赌债,再通过伍建华还给赌场。

  复杂的洗钱王国

  连超为了收回黄光裕的赌债,介绍伍建华与其弟弟连卓锋认识,连卓锋又介绍伍建华与深圳钟氏兄弟认识,从而构建起一条在内地与香港之间通畅无阻的地下洗钱路径。

  黄光裕、伍建华、连卓锋及其手下陈小姐、钟美华、钟美才和郑晓微等人构成整个地下洗钱链条的关键环节。

  据伍建华称,黄光裕还连超的赌债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由伍建华从香港国美电器减持的钱当中拿部分偿还,方式是伍建华从香港银行开银行本票给赌场;二、大部分情况下,偿还赌债的资金由黄光裕从大陆调拨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偿还给赌场。

  按照澳门赌场的规矩,如果黄光裕输了钱,赌场会豁免其两个月时间,过了这个时间,赌场方面就会派人催促伍建华,由伍再催黄光裕。赌场会告诉伍建华一个账号,伍建华再把账号告诉黄光裕,黄光裕将钱打过来。

  一般,伍建华通过给黄光裕在大陆的手机发短信,或给他发传真的方式告知需要偿还赌债事宜,收到伍建华短信后,黄光裕从内地将钱打入深圳郑晓微等人的地下钱庄,再由郑晓微通过自己的管道打入连超赌场的账户。

  伍建华称,黄光裕通过地下钱庄还赌债,通常一次是1亿元,也有5000万元的时候,如2007年9月20日分两笔各打了5000万元。黄光裕并不认识郑晓微。

  伍建华称,其让黄光裕打款的地下钱庄账号不记得了,没有做记录。这些地下钱庄的老板是谁他也不知道。

  另据伍建华称,黄光裕将钱打入地下钱庄以后,地下钱庄会告诉澳门赌场,黄光裕还了多少钱,至于地下钱庄如何将钱打入澳门,他就不得而知了。赌场接到地下钱庄通知后,视为伍建华已经还钱。然后伍建华去澳门赌场确认还款金额,拿回欠条。

  伍建华称,其对于黄光裕是如何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的过程并不知情。

  据2009年3月15日连卓锋提供的证言,大致可以勾勒出地下钱庄如何将钱打入赌场在香港开设账户的路径:赌场将账号告诉伍建华,伍建华将账号告诉黄光裕,黄光裕按照伍建华提供的账号,将资金打入,然后郑晓微拿到黄光裕的钱之后,将其转到香港连卓锋的手下陈小姐,陈小姐再将钱转给赌场。

  连卓锋称,地下钱庄在洗钱过程中,会在香港和内地两地账户做相互抵扣,会有一定的利率差价,并不实际发生资金转移。

  控辩双方当庭争斗

  关于黄光裕是否犯有非法经营罪的关键是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田文昌和杨照东两名律师辩护称:一、黄光裕的确有打钱到地下钱庄的账户,但他仅知道该账户是伍建华提供的一个银行账号而已,并不知道该账号是地下钱庄的账号;二、黄光裕并没有参与洗钱过程,实际的洗钱过程是伍建华、郑晓微等人操作的。

  而检方则认为,抛开其他证据不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黄光裕非常清楚这个钱并没有汇到国家指定的外汇交易场所,因此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

  检方同时称,通过黄光裕和伍建华二人身份的区别,可以界定黄光裕参与了洗钱过程,伍建华只是在香港为黄光裕做经纪人而已,黄光裕只要明白钱是干什么用就可以了,具体操作过程由经纪人伍建华来做,只是两人实际分工不同。

  田文昌和杨照东两名辩护律师称,在地下钱庄换钱的环节,黄光裕并不知道伍建华是否会通过其他账户来拿这笔钱。并不知道钱是从地下钱庄走的,是公安机关告知他之后,才知道是地下钱庄,因此,黄光裕并不知道自己是参与了洗钱。

  法官当庭询问黄光裕,对连卓超等人的证词有何异议。黄光裕大声辩称,“我不知道地下钱庄的事,伍建华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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