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根据五年一次基期轮换的规则,对CPI构成分类及相应权重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变化已经反映在本月的CPI数据之中。本次CPI统计口径变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构成分类发生变化,二是各分类的权重有了变化。本文对此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之后我们相应的预测方法调整,并阐述其意义和影响。
一、本次CPI权重调整特征:
(1)八大类中“食品”与“烟酒”合并。从构成分类看,本次变化最主要的是将八大类中的“食品”与“烟酒”合并,构成新的“食品烟酒”项,同时“其他用品和服务”一项(见下图)。另外,把八大类部分项目的名称也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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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与“非食品”两分法没有变化。虽然新口径将八大类中的“食品”与“烟酒”合并,但原先“食品”与“非食品”的两分法并没有改变,即“食品”项中并不包含“烟酒”与原先口径一致。本月数据中“食品”环比2.0%,“非食品”环比0.2%,各自权重有所变化但范围没有变化。
(3)“食品”权重明显降低。本月CPI环比0.5%,其中“食品”环比2.0%,“非食品”环比0.2%,如果单从这组数据推算,“食品”项占CPI比重只有16.7%。但考虑到四舍五入,“食品”环比最低取1.95%,“非食品”最低取0.15%,“食品”项占CPI比重最高可以到达21.5%。我们估计新口径下“食品”项占CPI比重在17%到21%之间(老口径约32%)。
另外,根据本月“食品”环比2.0%,“食品烟酒”环比1.4%,假设“烟酒”中烟占比40%酒占比60%,我们估计“烟酒”占CPI的新比重约在5.5%到6.5%之间(老口径约3.5%)。
二、对于后续CPI预测方法调整变化:
后续预测方法调整。根据上述分析,由于“食品”与“非食品”两分法没有变化,大框架下我们可以沿用以往通过预测食品和非食品环比进而预测CPI环比和同比的方法。主要的变化是我们需要对“食品”与“非食品”各自的权重进行调整,现阶段我们先暂时按照“食品”占CPI比重20%进行预测,并根据之后公布数据对这一权重进行调整更新。
此外,为了保证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在发布数据预测时会同时发布新老两个口径的CPI预测数据。根据本月CPI食品和非食品的环比数据,按原来权重计算本月CPI同比涨幅在2.1-2.2%左右。
三、权重调整对于2016年CPI的影响意义:
(1)将导致CPI年度平均水平降低0.2-0.3。
在同等条件下,食品项目权重被大幅度降低,则导致全年CPI水平降低0.2-0.3个点。例如,按照中性假设,按照老权重计算,2016年CPI增速平均水平在2.0%,则按照新权重计算,2016年CPI增速平均水平为1.7-1.8%。
(2)将改变CPI增速的运行方向:上半年的高位回落有可能变为低位回升。
按照中性假设,在老权重条件下,CPI变化趋势呈现上半年高位回落,按照新权重计算,则演变为从2月份后低位回升。其主要影响的月份是2-5月份CPI方向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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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币政策应该如何针对CPI的变化:重方向,轻幅度
CPI是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面对这种调整,货币政策会如何应对?
不同的计算方法会导致不同的CPI运行,政策对于CPI的变化更应该是看重趋势方向,忽淡幅度大小。
在权重调整之初,预计新、老CPI都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本文作者为国信宏观固收董德志、燕翔、李智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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