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华润集团原董事长被查,新闻界面临这样的思考:记者举报官员是否具有职务行为性质?是否应遵循新闻专业主义原则?如何确保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等等。简而言之:职业记者如何行使公民的检举权?
南方周末记者通过采访华润案的主要举报人和报道者,力图还原从张新明案到华润案的发展过程,并记录其中的媒体表现,特别是报道者如何向举报者转变,以及对此案产生的影响。
除了采访调查记者群体和传播学专家,南方周末还向国内一线的调查记者发放了调查问卷。业界和学界对网络反腐多持谨慎态度,主张无论报道还是举报,都应当符合新闻专业主义规范,谨守职业伦理道德底线。
实际上,记者的本职工作就包括监督。公开的报道,就是最好的举报。
2014年4月17日晚,中纪委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持续两年多的举报华润“接力赛”终于迎来了看似“胜利”的节点。但和当年刘铁男案所激发的对于记者举报反腐的一片赞扬不同,分歧和复杂性也开始显现。
在尘埃落定前的一个月,2014年3月20日,原《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网易真话频道发表文章《新闻做空者》,提出有着“云壤之别”的两种揭黑报道,“一类是做空,一类是坐实”。
这位曾举报刘铁男的前调查记者,批评了接力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的三名记者,指出:本来仅是山西商人张新明、吕中楼两人之间的矛盾,一方花钱攻击另一方,华润被强拉进来,“私怨成了公仇”。
私怨说,点燃了其他当事人的反驳,而举报华润接力的更多细节也在论争中浮出水面。
从张新明查到华润
复盘华润举报门,要回溯到2010年的山西首富张新明案。
2010年10月22日,紫荆网记者吕英杰发表了一篇报道称“山西首富张新明伪造护照非法出境被公安部门通缉”。紫荆网据称是一家香港媒体。
几天后,《每日经济新闻》发表记者夏子航的报道,“前山西首富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遭悬赏500元通缉”。
这是夏子航唯一一篇与张新明有关的报道,他没有去现场采访。他的同事黎光寿随后接手了报道,去了山西。半个月后,黎光寿在《每日经济新闻》发表了“四段人生隐现煤商黑金非典型路线”一文。
当张新明被悬赏500元通缉时,李建军刚刚从《山西晚报》离职进入《成都商报》,负责东北、华北片区的报道。
黎光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对张新明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梳理后,他发现了好多疑点,但光是调资料都需要花很多钱,报社不可能支持,正好李建军要做调查,就把一些数据给他了。
财经记者们发现的内容包括“山西首富”张新明的灰色发家史以及官商勾结黑幕。作为一名对财经报道并不擅长的“调查记者”,李建军对张新明的财务报表毫无新闻敏感。但他的优势在于,他对山西煤矿政策的熟悉和在监管领域的丰富人脉。
李建军说,促使他决心一查到底的原因是,张新明受时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指使,动用“黑社会”势力报复他及其家人。
2011年秋,李建军发文举报苏浩,事后证明,他的微博内容是一个谣言,但他在微博上的出击,让张新明很快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终于有一天,一封匿名邮件发到了李建军的公开邮箱,“一如以往多次发生的有关山西公安黑幕的材料一样”。
在李建军加入“战团”之前,对于华润并购山西金业、华润联盛和内蒙古五间房煤矿存在暗箱操作的举报已在进行,但那些举报者并没有尝试联系媒体。李建军将这理解成“体制内的举报者迷信‘正规渠道’,不想也不敢跟媒体接触”。
据李建军称,他和举报人的“信使”两次见面,获得了一些基本资料。接下来,他所做的,是自己去调查核实,并联系财经媒体。
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等为代表的财经媒体随后纷纷加入报道。张新明手中的三个采矿证已过期的煤矿以123亿元的天价卖给了华润,而在此之前,其中的两个矿以几千万价格打包都卖不出去。人们怀疑不仅仅是国有资产流失那么简单,更涉嫌合谋针对国资的金融诈骗。宋林由此进入了李建军的视野。
李建军说,国内媒体中,最早从他手上得到“信使”材料的,是《时代周报》邓全伦。他是第一个到现场调查的记者,但他采访一周撰写的报道最终未能发表。
邓全伦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了这一点。他透露,最早刊发报道的是《第一财经日报》,作者署名为“华言真”,意为“关于华润所说的都是真的”。
差不多同时发表报道的还有与李建军、李廷祯并称“山西三李”的《中国经营报》记者李旭东。
而李廷祯所在的《财经》杂志早在2013年国庆节节前已写出了相关报道,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月才得以发表。
这一系列报道最终引发了华润在香港的小股东的集体维权。
举报宋林
据李建军称,他在香港迅速“蹿红”的后果是:不得不暂时滞留香港;而华润内部的深喉将他视作危险分子,并切断了和他的一切联系。
对于李建军来说,王文志的出现是个“意外”。
“王文志的出现不在我的策划之中,大家一般会误认为他和我有什么关系,还有人造谣说王文志收了我300万……”李建军说。
王文志是新华社旗下《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他第一次给李建军打电话的时候,李建军已经公开举报宋林,并在香港做诉讼准备。
在电话中,王文志自称是新华社记者,关注华润案,问李建军是否有证据。但李建军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并拒绝了他的要求。“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记者大概是想从我这拿到材料后去敲诈勒索。”
此外,他并不太相信,稿子能在中央媒体的子报刊发出来。
不过,结果让他有些吃惊。2013年7月5日,王文志果然在《经济参考报》发表了报道《华润电力项目致数十亿国资流失 一煤矿成放羊场》,并在微博上私信告诉了李建军。
在做完报道之后,王文志也开始在网上实名举报宋林,并且会在微博上私信李建军。
王文志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无法知悉其冒着风险转战网络举报的原因。
此前,在接受《新京报》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王文志多次说“自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记者”,“想勇敢一回,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在举报信中,他所用的落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王文志”,而不是自己的供职单位和身份。
当王文志第一次举报时,他掌握的信息远不及李建军,不过,按李建军的说法,“他的身份将举报推上了高潮”。
李建军认为,王文志的职务更容易接触到有关信息。此后,他所能接到的爆料远非李建军所能及,譬如挖出了“情妇杨某”。李建军自称也曾从情妇入手,还跟踪过宋林的座驾,“但比起这种内部爆料,这样的努力终显不足”。
举报宋林出现的插曲,是2013年8月,《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刘虎曾经在网上举报多名高官,宋林只是其中一个。
李建军并不认为刘虎被抓和举报宋林有什么关联。“刘虎对互联网的热情比我还高,整天工作之余就是关注网络上的各种帖子,经常一接到爆料就发到自己微博和博客上。这么草率,我也曾经有过……”
“他比我还抱有幻想,认为新闻可以改变什么,网络反腐可以帮助国家走向法治……”尽管对刘虎的新闻专业和理想并不认可,李建军仍然设法声援刘虎,甚至负担了刘虎案的部分诉讼费用。
反腐记者批评反腐记者
从2013年3月宋林被李建军公开举报开始,迄今13个月的时间里,外界一直猜测,他会不会成为继刘铁男之后,第二个因为网络举报落马的高官。
“举报并导致刘铁男落马”的原《财经》副主编罗昌平,被视为反腐记者的代表。然而,他所撰写的《新闻做空者》,激怒了身在香港的李建军。
在李建军看来,罗昌平的文章是在指控他收了吕中楼(即张新明在山西的死对头)的钱做打手,误打误撞地踢爆了宋林的弊案。
李建军为此连发两封公开信,从“自我澄清”和“专业问题”的角度反驳,称罗昌平“道德绑架”,“垄断新闻专业主义”。
李建军并不讳言举报动因“最早因私怨而起”,也承认“这显然不是记者该有的职业伦理”,但却矢口否认踢爆宋林案是“收钱做打手”。
李建军没有否认自己和吕中楼有过交道。但“我并不是受雇于他,他也无权干涉”。在和苏浩、张新明“开战”时,李建军曾与吕中楼“结盟”。他自称也曾调查过关于吕中楼的举报,结论都是:“泼脏水”。
李建军还说,当他准备对华润“开战”时,吕中楼拒绝了他的求助。“他的原话是,就一个张新明就把他搞得那么狼狈,华润和宋林他更惹不起。而且劝我也莫惹。我当时很是恼怒,觉得他把自己那么点家当看得太重,没有男子汉该有的快意恩仇,甚至说他跟袁绍一样优柔寡断。”
在《新闻做空者》中,罗昌平说,华润举报门和嫣然风波中手法的类似之处之一,“就在于对财务报表与相关交易的解读完全外行”。
曾经参与过张新明报道的财经记者中,黎光寿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
按照黎光寿的说法,他总共发表了3篇和张新明有关的报道,但直到2012年4月,他和同行们才注意到吕中楼和张新明有矛盾。
“当时有一家报纸登了一篇吕中楼侵吞800亿国资的报道,大家到处找吕中楼,才知道这里面的关系,那个报纸可能也只是个假报纸,因为大家只看到QQ群里流传的一张版面截图,但没有人看到过纸质版。”黎光寿确信夏子航最初也不知道,因为他们在讨论选题的时候都没有提及。
黎光寿愿意讲话是因为自己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改行,不管做什么都不做记者了。”
罗昌平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他说:“关于这个我自己说得太多……我早该退场。”
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引发同行关注的,是举报者们的职务身份。
李建军介入张新明案时仍是记者,但他表示,在举报宋林时,自己早已经不是“公职人员”。王文志目前仍在新华社任职。
王文志是在刊发稿件后,开始举报宋林的。
原《东方早报》调查记者简光洲认为,最初是以职务身份接触的,如果再去举报,“就会出现身份混淆”。
简光洲因为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成名,现在已经转行。他说,自己也有过举报经验,问题是,虽然举报是个人行为,但很多信息的获取是凭借着职务身份,人们也习惯性地注意举报者的职务身份。
在他看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记者先尝试职务行为——报社发不了了,再考虑举报等途径。“一旦决定要报道,就要从证据到写作把内容做确凿。报道和举报都应该出于公益。”
李建军将网络爆料视作无奈之选,“如正常路径畅通,我是不主张这种举报方式的,你在网上这么一公开,那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啊,那不等于提醒被举报者赶紧应对?”
传播学者展江并不认为记者的职务身份是个问题,在他看来,举报人在个人微博上举报,跟供职单位并无太大关系,举报的行为也应与其他行为区分开来。如果有违反职业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甚至违反乱纪的行为,“大可由法律来惩罚他,让社会行业来批评他”。
展江还从效果的角度看好记者实名举报的做法。他以2008年《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举报山西矿难为例说,目前新闻界还没有发现记者举报重大的腐败或渎职事件中有严重不实的情况,而且都产生了较为积极正面的影响。
“记者对自己的职业是有事先的风险评估的,他们比一般人更有把握确信他所认为的事实,有更加专业的判断力。”展江认为,非但不要限制,反而要奖励举报人。
李建军认为,网络举报及舆论关注对于宋林最终被查作用甚大,他说,此前,有人已经通过正常渠道举报了两年多,一直石沉大海,“网络爆料之于反腐,无非增加阳光及透明度而已”。
而在外界看来与贪官较量获胜的罗昌平却一直不看好网络反腐,且认为刘铁男倒台“标本是不成功的,更不可复制”;即使案件成功,将贪官绳之以法,亦仅是个案突破,在建立反贪腐制度方面殊无贡献。
罗昌平甚至有些悲观。在《新闻做空者》中,他说,迄今为止的几名举报宋林的记者,“要么待审,要么外逃,要么离职,要么招安,似乎没有一个正向回报”。
简光洲认为华润案的水落石出,不光是出于王文志和李建军的努力,“主要原因应该在于证据上更可靠了,证据链更加完整准确,信源更准确”。
在《新闻做空者》中,罗昌平认为,凡报道或揭露了的没被查处的,自然是举报不专业、证据不扎实或举报动机有问题等。
与专业能力相比,职业伦理则是更严重的问题——业界尤其担心个别记者的私德问题可能影响社会对媒体的评价,进而压缩舆论监督的空间。
不过,学者们的态度看起来相对宽容。
汕头大学教授魏永征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单纯质疑动机并无意义,重要的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展江认为,举报人的举报只要是对社会有益就是一件应该认可的事情,“罪犯还可以认罪来减轻自己的罪责呢”。与其猜测背后的动机,展江更相信“举报是出于公义”。
如今,李建军避走香港,妻子女儿和他在一起。除了忙时,李建军每天上午去上课,学习英文和广东话,下午写作或应酬、接受访问,晚上温习功课。至于收入,他说2013年在股市上通过做空赚了三百多万,捐出去八十多万,生活中用掉些,现在股市上还有些投资,手头也并不很宽裕,现在正在联系媒体给投些稿,下一步每个月好的话大概能增加两三万收入,“如果有人说我趁机做空过华润,我既不会否认,也不会承认”。
对于举报者们而言,更可怕的是他们所未知的各种因素。
李建军为自己策划了华润案的整场“战役”而自豪,然而,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事实上也就是被人当枪使的角色,有时根本不知谁在背后扣动扳机……真不想再这么玩了,人的命运最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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