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3月3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长城证券-天元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元保障房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天元保障房ABS”的转让业务。
二、 “天元保障房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2月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8天元01”,证券代码为“116834”,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8天元02”,证券代码为“116835”,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8天元03”,证券代码为“116836”,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8天元04”,证券代码为“116837”,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8天元05”,证券代码为“116838”,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18天元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天元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天元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天元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天元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元保障房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元保障房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3月27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