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前常州市旅游局副局长蒋杰因受贿29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经披露,江苏景尚旅业董事长孙某和常州恐龙园公司副总经理均曾对其贿送,5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纸文书公布了该案细节。
蒋杰
蒋杰,原任常州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曾任常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因以低价购方式收受景尚旅业董事长贿送等违纪行为被举报,2017年接受市纪委谈话。
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5年期间,蒋利用担任旅游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景尚旅业)法定代表人孙某、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恐龙园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送财物共计29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景尚旅业(830944)于2014年登陆新三板,主营业务以提供旅行社、票务代理以及旅游区服务等综合性旅游服务为主。
景尚旅业董事长孙某在该案证言中表示,为了感谢蒋对公司的关照,每年春节前他都送给蒋超市购物卡。2014年初,蒋杰购买景尚旅业股份时,由景尚旅业为蒋杰支付了其中20万元的费用,并在2015年,孙某替安排了一次刘某母子二人的日本邮轮旅行,费用为9598元。
景尚公司前副总经理杨振明的证言笔录显示,2014年春节过后,董事长孙某当着蒋的面跟自己说蒋杰想认购其公司增发的股票,总共40万股,要求给蒋优惠20万元:“到时候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蒋杰承担一下。”后杨振明按照孙某的要求,将不足的20万元用公司资金补足后交由财务进行验资。
2012年至2014年,蒋杰又为恐龙园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并收受恐龙园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给予的财物价值9千元。
公开资料显示,常州恐龙园是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曾两次冲刺IPO,但今年3月27日证监会网站披露的发审信息显示,公司第二次IPO冲刺再次折戟,恐龙园主营业务是基于恐龙文化的主题公园综合运营和动漫及衍生品的开发、发行。
恐龙园副总经理陈某表示,蒋作为旅游局的副局长,分管旅游促进处、行业管理处,公司在日常经营、营销管理、补贴申报等方面,都需要他的支持与关照。
最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行为,法院认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蒋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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