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中看到,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落点长春,目前首次申请利率按照贷款年限1-5年(含)的执行2.75%,5年以上执行3.25%。根据新政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要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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