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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晋”案首现宣判 分公司两负责人被判刑并罚款四十万

“中晋”案首现宣判 分公司两负责人被判刑并罚款四十万
北京分公司两负责人被定“非吸”罪

  新年伊始,轰动一时的中晋资产非法集资案也迎来了新进展,中晋资产相关案件在经过法院审理后开始宣判。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沈嘉、李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已对中晋资产北京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沈嘉、李伟终结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被告人沈嘉进入国太集团下属公司工作,后担任国太集团下属中晋资产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被告人李伟进入国太集团下属公司工作,后担任国太集团下属中晋资产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人沈嘉、李伟任职期间,通过拨打电话、亲友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与中晋资产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借贷、融金、有限合伙等多种形式的理财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晋”案首现宣判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沈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李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沈嘉、李伟两人非法集资共计328846708元,未兑付本金共计33831771.1元。

 

据了解,2016年4月,上海警方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中晋系”相关联公司进行了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成员于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据了解,2016年4月,上海警方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中晋系”相关联公司进行了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成员于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此后的2016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犯罪嫌疑人徐勤、李珏、陈佳菁、汤骏、吴晔、陈亮、蒋晓羽、孙坷柯8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审查起诉,于2016年10月13日依法受理。

  目前对中晋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判决还未明确,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公布。

  法院称,在案扣押、冻结款项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扣押的财产变价后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美女炫富引发血案

  还记得曾因美女炫富而牵出400亿大案的庞氏骗局中晋系吗?故事是这样的,2016年4月初的一天,有一位美女在其朋友圈各种发炫富照片,不巧的是此美女背后却牵扯出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事件,此事件涉及金额高达近390亿元。经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查实,中晋系未兑付金额超过52亿元,涉及1万2千多名投资者。

  4月6日下午15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微博爆出重磅消息,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中晋系相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准备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组织成员在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6月22日,轰动业界的“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徐勤等十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这意味着,今日已审理结束。金融虎从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据公诉机关指控,国太集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达人民币400余亿元,部分集资款被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消耗、挥霍,致使案发时未兑付本金达48亿余元。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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