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o.6ke.com.cn

公允价值“估值幻影”:SOHO中国(00410)2.6倍PE实际为33倍?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是财务会计核算所要遵循的一般会计准则之一,与财务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保守性原则“可以说是一脉相传的。可是随着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复杂,公司的会计核算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公允价值的广泛使用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所谓有序交易,简单来讲就是正常、活跃、非受迫性的市场交易。具体而言,公允价值可以按以下三种方法确定:

  1) 市场价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2) 参照价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3) 评估价格: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最经常看到以公允价值计价的科目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和披露,投资者也非常理解公允价值计价的利弊,使用公允价值计价本身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本来就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可是,在投资实践中,公允价值计价往往很容易使投资者形成公允价值的“估值幻影”。

  我们首先以港股上市的SOHO中国(00410)为例来看看:

  表面看起来,SOHO中国2017年上半年的盈利40.3亿,每股盈利0.767元,和每股4.5港元股价相比,简单年化后(X2)市盈率仅有2.6倍! 当然,有经验的投资者都会留意到其最大的“收益”其实是61.5亿的“投资物业的评估增值”,如果剔除这个公允价值计价导致的“账面浮盈”,“除税前溢利”就仅有4.09亿,按25%所得税,“期间溢利”仅有3.07亿,合每股收益5.9分人民币,简单年化后市盈率是33倍!

  表面上2.6倍的市盈率,实际上是33倍!这可以说是“公允价值”在市盈率估值法给投资者带来的第一个“估值幻影”了。

  有经验的投资者会说:33倍PE,你是说SOHO中国高估了吗?不对吧,SOHO中国按4.5港元的股价,市值仅有230亿港币,而其账上投资物业就有592.4亿元人民币,加上“已落成物业“,总值超过625.4亿元人民币,即使扣除负债和少数股东权益,股东净权益也还有367.4亿人民币,与230亿港币的市值比,市净率(PB)仅有0.55,看起来很便宜啊!

 

 

  是的,这就是公允价值给投资者按照市净率估值造成的第二个“估值幻影“: SOHO中国的”投资物业“592亿的公允价值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公司在披露其销售虹口SOHO项目的明细时,售价还要比重估价值高3.5%。

 

 

  问题在于“公允价值“与“股东价值”的差距: 当我们说0.55的PB很便宜时,我们其实是在计算这些投资物业的”清算价值“,或者说是”股东价值“,而这与”重估价值(公允价值)“有巨大的差距,假设SOHO中国把所有投资物业象虹口SOHO一样卖掉,卖价就等于账面公允价值的话,我们可以来算算股东最后能拿到多少:
 

  换言之,把SOHO中国的所有投资物业出售完,股东所能获得的清算价值是227.5亿元人民币,与230亿港币市值相比,不过高出15%左右吧。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每次SOHO中国宣布卖出一个物业、派发特别股息时股价会涨到4.5元港币,随后又会慢慢跌落到4元以下的原因吧,因为按照持续经营假设持有物业出租的收益根本不足以支撑230亿的市值,而清算价值反而比这要高一些。或许,这才是潘石屹在宣布成功转型持有物业后,还隔三差五的卖一栋楼的真正原因?

  由此可见,对于有大量、大金额的“投资物业”和“可交易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对于其用公允价值报告的“调整净资产”,投资者在估值时需要擦亮双眼。

  免责声明:智通财经网(博客,微博)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姜禹)

(责任编辑: HN666)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