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证监会连发两份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张艺林和吴国彪于“海南瑞泽”非公开增发期间,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决定对二人合计罚没555.0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张艺林为时任海南瑞泽董事、总经理,面临内幕交易的利益诱惑,仍然不惜铤而走险,但最终却亏损16万元。
张艺林和吴国彪内幕交易海南瑞泽期间股价走势
经查,2015年12月末,海南瑞泽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3月15日,海南瑞泽开始停牌,正式公告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4月12日,海南瑞泽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
证监会认为,海南瑞泽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5年12月31日形成,2016年3月15日公开,时任海南瑞泽总经理张艺林以及海南瑞泽实控人冯活灵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时间不晚于2015年12月31日。
在知晓内幕信息后,张艺林未放过这次能“赚钱”的好机会。2016年2月16日,张艺林控制“符某某”证券账户买入“海南瑞泽”429.56万元。海南瑞泽2016年4月12日复牌后,其将持股全部卖出,在扣除交易税费后不仅未能获利,反而亏损16.39万元。
而该案中另一名内幕交易人员吴国彪,则比张艺林更为“高明”。据悉,吴国彪是海南瑞泽实控人冯活灵的外甥,在内幕信息形成后至公开前,吴国彪和冯活灵有3次通话联系。
2016年3月7日、3月11日,吴国彪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海南瑞泽”405.96万元。“海南瑞泽”复牌后,吴国彪于2016年5月13日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盈利123.76万元。
证监会表示,张艺林和吴国彪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张艺林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吴国彪违法所得123.76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371.27万元。
此前,2017年4月20日,海南瑞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艺林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在看来,张艺林的辞职或许与此次内幕交易有着说不清的原因。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