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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被立案前已有违规前科 短期内很难再找到卖壳对象

  申科股份(002633)9月5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董事会秘书陈兰燕进行立案调查。《金证券》记者调查发现,早在本次被立案之前,公司及何全波、何建东、陈兰燕就已经有了信披违规的前科。

  此前已有违规前科

  根据公告,本次被立案调查的是申科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董事会秘书陈兰燕。而这份被调查名单,与一年前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警示的名单一模一样。

  早在2016年8月3日,浙江证监局就出具过《关于对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19 号)和《关于对何全波、何建东、陈兰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20 号)。

  从2015年9月12日到2015年12月15日,申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何全波、实际控制人及时任总经理何建东与自然人严海国陆续签署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借款协议》。严海国按照合同约定先后于 9 月 23 日、9 月 25 日、10 月 13 日支付定金共计 3 亿元人民币。但除了12月1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外,申科股份均未进行公告。浙江证监局当时认定,公司上述行为已经构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何全波、何建东、陈兰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鉴于申科股份此前已有信披违规前科,如今又再度遭到立案调查。《金证券》“易索赔”频道正在针对2017年9月5日收市前仍持有申科股份的投资者展开索赔预征集行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索赔报名,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已四次卖壳失败

  值得一提的是,申科股份已经连续四次卖壳失败,尤其是第四次卖壳失败属于直接被证监会否决。在立案调查堵住近期再卖壳可能的情况下,公司或许又将面临保壳的压力。

  早在2014年6月23日,申科股份就曾发布过一份海润影视的借壳上市重组方案,公司试图通过重组跨界进入“影视圈”,将主营业务变更为电视剧制作发行。然而,在2015年5月,申科股份却突然发布公告终止了与海润影视的重组计划,公司的首次转型尝试也宣布告吹。

  2015年底,公司又在停牌期间先后尝试借壳国泰安教育与圆通速递,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导致公司信披违规的与严海国股权转让事宜,就与这两次卖壳尝试有关。

  2016年初,公司引入股东华创易盛后,又宣布收购紫博蓝100%股权。这一方案,被市场解读为变相借壳。但最终,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以“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披露不充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与历次股权转让定价差异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为由,否决了申科股份的重组申请。

  由于申科股份目前已经遭到证监会调查,短时间内很难再找到卖壳对象。对于2016年、2017年上半年连续亏损的申科股份来说,保壳再度成为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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