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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家央企降薪名单最新公布:央企负责人降薪名单一览

央企降薪微澜泛起,一位自称某电网员工的人发表“心声”,认为降薪不合理。“电力行业的人很辛苦,戴着安全帽、身着工作服在烈日下作业,节假日还经常加班。”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一

汽等72家央企的负责人。

  据介绍,未来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

  下为央企降薪部分公司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6、鞍钢集团公司

  7、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8、东风汽车公司

  9、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金融、铁路行业在内的72家央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可能还比较大”。那么,现在高管应该拿多少钱?薪酬下降了多少?

  根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

  根据上市银行年报的补充公告,2013年建行董事长王洪章税前年薪214.58万元。年报显示,2013年建行员工368410人,该行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合计556.94亿元,以此计算,员工平均年薪约15.12万元,董事长税前薪酬是员工平均薪资的约14.2倍。不计算员工工资增长幅度,调节到8倍后,董事长未来的薪酬预期为120.96万元,降薪超过93万元。

  工行董事长姜建清2013年最终薪酬核定为税前199.56万元。而年报显示,2013年末,工行共有员工441902人,该行工资及奖金合计642.17亿元,以此计算,员工平均年薪约在14.53万元,董事长税前薪酬是员工平均年薪的约13.7倍。不计算员工工资增长幅度,调节到8倍之后,董事长未来的薪酬预期为116.24万元,降薪超过83万元。

  港股上市的中国移动2013年年报显示,其董事长奚国华2013共收入227.5万港元。集团员工197030人,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款为300.66亿港元,以此计算,员工平均工资为15.26万港元。不计算员工工资增长幅度,调节到8倍之后,董事长未来的薪酬预期为122.08万港元,降薪超过105万港元。

  焦点2:基层员工跟着高管降?

  有央企员工表示“很担心”

  尽管此次改革针对的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但高层的工资一下子缩水近百万元,基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会不会由此减少?记者采访了多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国企员工,他们中的不少都有这样的担心。

  小王是东部地区某上市国企分公司负责人事的中层干部。自从企业被列入首批高管降薪名单后,小王和周围的同事都纷纷担心自己的收入受到影响。小王说,自己工作的集团以福利好而闻名,正式招聘的员工入职没两年年薪就有差不多10万元,还有餐贴、通讯补贴林林总总的各种福利,比在外企工作的15万元过得都滋润。“高管降薪了,中层不等于要跟着降薪,总不好意思比领导拿得多吧?那不是等于一层一层都降下来?”

  小王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从2015年起,这家集团高层的年收入直线降到了百万元以内,这一水平甚至低于百万级年薪的地区分公司负责人,为了调出一个“合理的级差”,“听说内部所有的职级收入都要全部重新算。”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权衡指出,一线工人与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差距太大,不符合国有企业的性质,层层降薪就更不合适了。“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但在现实中,一线涨10%往往也赶不上高管涨1%,决不能让一线员工成为高管降薪的‘陪葬品’。”

  焦点3:收入“砍半”福利“找补”?

  高管不得领取规定之外福利

  高管的收入“砍半”,原有的福利能不能“找补”一下?根据相关精神,央企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同时,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福利畸高的企业来说,工资性收入远不是其个人所得的主要来源,即使普通员工享受的灰色福利也不少。

  理发只要2块钱,食堂1块钱的自助餐吃到饱,培训中心建在某知名旅游城市的海滨,集体宿舍只要每月100元,“同地段的租金没有两三千拿不下来”……在某国企工作的小刘说,虽然自己没有赶上发房子的年代,但现在公司依然还有大把吸引人的福利:平价的托儿所、幼儿园,与多家“给几十万都不一定进得去的”名牌小学有“共建合作协议”,还有职工子弟定向招聘名额,“等于是子女一条龙服务”。

  权衡指出,对国企来说,合理有序的收入格局需满足两点:

  一是收入来源要合理,明晰对职务消费、灰色福利的界定和监管,减少腐败和权力寻租的机会;

  二是收入水平的有序,不能人为拉大基层员工和高管的差距,同时,职工的收入要反映其贡献,决不能回到“大锅饭”的老路上。

  目前,由于央企的特殊背景,央企负责人不仅享受着行政级别的优待,同时亦有高福利待遇,早已受到社会的质疑。虽然,并非所有央企负责人都享有高薪酬,但能源、通讯与金融等领域的央企负责人显然收入颇丰,甚至出现了旱涝保收的状况,着实不利于央企健康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因此此番央企薪酬改革势在必行。

  还会扩大到地方国企负责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的介绍称,这一改革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在这些央企高管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受新的薪酬制度约束,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企业负责人不受新制度调节。而后者并非高枕无忧。

  今后央企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组织上任命并选派到企业行使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选任。前者承担特殊的责任,要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宜完全按市场价格而取薪,其薪酬要严格规范。后者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状况,但后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不止是降薪,而是走人。

  不止是上述中央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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