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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宁市中级法院 消息,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振华、韦璐明组成合议庭。2015年12月25日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实被告人万庆良的身份,宣布案由及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通过多媒体形式向法庭出示了万庆良的任职文件、干部履历表等书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
截至10:20,法庭已经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某非法索取、收受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等8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10:30,法庭继续开庭。法庭将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吴某某等7个单位和个人财物的事实进行调查。
法庭对被告人万庆良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进行调查。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案发经过、被告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涉案赃款赃物追缴情况等书面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
12:00,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万庆良向法庭作最后陈述。万庆良认罪悔罪,痛哭流涕。
审判长核实被告人万庆良的身份,宣布案由及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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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20,法庭已经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某非法索取、收受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等8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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