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证监局公布赵佳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化医控股董事长王平秘书赵佳宁偷听到“建峰化工”的资产出售信息后,内幕交易“建峰化工”获利29.41万元。
资料显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峰化工,股票代码000950)系一家主营化肥及相关产品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峰集团),建峰集团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简称化医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峰化工2014年年报净利润为负值,201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继续亏损,负责公司重组和结构调整工作的建峰化工副董事长宫晓川于2015年8月提出“资产出售方案”,剥离导致公司亏损的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建峰化工全资子公司,简称弛源化工)和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分公司(简称三聚氰胺分公司),以便公司扭亏为盈实现保牌。化医控股董事长王平、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廖某某同意了该方案。
2015年11月15日上午9:30,化医控股的牛某某、余某、建峰化工的何平、宫晓川等8人就资产出售相关事宜在化医控股26楼会议室进行安排部署。宫晓川在会上建议2015年11月16日建峰化工开始停牌,方案和建议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
2015年11月15日晚上,建峰化工副总经理兼董秘田军与深交所沟通要求停牌,深交所认为,上市公司请求停牌的事由为出售资产且金额未达到总资产的50%,不符合停牌标准,未同意建峰化工停牌请求,要求将该事项进行公告即可。11月17日,建峰化工通过深交所发布出售资产公告。
贵州证监局表示,建峰化工“资产出售方案”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王平、宫晓川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赵佳宁2015年内幕交易建峰化工区间走势
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赵佳宁在化医控股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工作,实际承担化医控股董事长王平的秘书工作。其利用工作之便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控制其母何某证券账户交易“建峰化工”。
赵佳宁知道建峰化工连续亏损需要保牌,也看见建峰化工副董事长宫晓川在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频繁到化医控股董事长王平办公室汇报工作。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宫晓川等人在化医控股26楼会议室开会讨论资产出售及停牌方案,其间赵佳宁到26楼办公室加班整理资料,在会议室外听见与会人员谈话,得知建峰化工要出售资产并准备停牌。2015年11月16日(建峰化工“资产出售方案”公告前一天),赵佳宁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母亲“何某”账户大量买入“建峰化工”,共计11.73万股,成交金额共计85.99万元。2015年12月16日-18日,赵佳宁陆续卖出“建峰化工”,盈利29.41万元。
贵州证监局认为,赵佳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我局决定:没收赵佳宁违法所得29.41万元,并处以罚款29.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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