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新材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翁长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翁长青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翁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
公开资料显示,翁长青先生,年龄40,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翁先生曾任职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翁先生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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