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财源是谁?1978年,徐财源出生于乐清柳市,1996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8年开始炒股成为职业股民。
2008年11月,徐财源带头为钢钒权证的投资者成功维权,最终国资委为股民多付了71亿多元,创造了股民面对国企上市公司成功维权的第一案例。随后,他还成功组织了对ST南方、海南航空(600221,股吧)、中元华电(300018,股吧)、金宇集团(600201,股吧)等的维权行动。更有媒体评论他为“被监管层和上市公司避之唯恐不及的人”。
以下是其行政诉状:
原告:徐财源,男,汉族,38岁,职业:股民。
身份证号码:330323………………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13918603567
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肖钢,职务:主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联系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案由:被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原告代表亿万股民和机构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未履行保护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二、请求确认被告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原告等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徐财源
2016年1月14日
其实,证监会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状告了。之前,证监会已有6次站在被告席位的经历。
1
郑百文原独立董事陆家豪状告证监会是以个人身份状告证监会的第一案。
郑百文弄虚作假事件披露后(详见新华社文章《郑州百文: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2001年9月27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郑百文董事长李福乾、副董事长卢一德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对陆家豪等10名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
2008年11月,徐财源带头为钢钒权证的投资者成功维权,最终国资委为股民多付了71亿多元,创造了股民面对国企上市公司成功维权的第一案例。随后,他还成功组织了对ST南方、海南航空(600221,股吧)、中元华电(300018,股吧)、金宇集团(600201,股吧)等的维权行动。更有媒体评论他为“被监管层和上市公司避之唯恐不及的人”。
以下是其行政诉状:
原告:徐财源,男,汉族,38岁,职业:股民。
身份证号码:330323………………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13918603567
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肖钢,职务:主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联系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案由:被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原告代表亿万股民和机构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未履行保护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二、请求确认被告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原告等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徐财源
2016年1月14日
其实,证监会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状告了。之前,证监会已有6次站在被告席位的经历。
1
郑百文原独立董事陆家豪状告证监会是以个人身份状告证监会的第一案。
郑百文弄虚作假事件披露后(详见新华社文章《郑州百文: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2001年9月27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郑百文董事长李福乾、副董事长卢一德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对陆家豪等10名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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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豪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凭什么要处罚我?当时出任郑百文董事时,我已经64岁,按规定是不被允许的。但当时郑百文的领导层对我是有承诺的,就是不参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不领取公司的任何报酬。更重要的是,这是得到证监会的批准的。现在,问题出来了,反而找到我头上来了。要早知道郑百文的背景和内幕,我才不去做什么董事顾问。”但证监会则认为不能以担任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不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领取工资报酬或津贴等理由主张减免处罚。
因此,陆家豪将证监会告上法庭,但最终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陆家豪的上诉,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陆家豪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
2
因不按规定及时披露14起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担保行为,使上市公司涉案债务高达公司净资产的268%,而股民还蒙在鼓里。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黄勇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20万。
黄勇因不服证监会处罚,将证监会告到法院。
这是我国首例因当事人对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法律适用提出异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黄勇代理人要求撤销证监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黄勇诉讼请求被驳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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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在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未对72笔重大诉讼事项履行临时公告义务,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3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肖水龙及董事丁力业被处以5万到3万元的罚款。丁力业对此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丁力业的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说,丁力业虽受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出任深信泰丰董事一职,但并不实际参与深信泰丰的经营管理。
而法院判决指出,上市公司董事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履行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法定义务。
最终该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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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5年5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杨剑波败诉,驳回杨剑波提出的撤销北京一中院行政判决书、撤销证监会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处罚决定的请求,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维持证监会对杨剑波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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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601788,股吧)自营部门72.7亿元买盘涌进A股市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近五六十只权重股瞬间涨停。事后查出,是光大证券自营业务中的策略投资部输入错误、程序紊乱造成的。
同年8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与信息误导、内控缺失。1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剑波等4位高管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处罚。
该起案件一审、二审,杨剑波均败诉,其诉讼请求均被驳回。杨剑波和其律师表示不服二审判决,将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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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7日,风神股份(600469,股吧)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王锋起诉证监会、证监局正式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郑州中院)受理。
风神股份2013年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两年,调查终于有了结果,2015年1月,风神股份收到了河南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南省证监局在告知书中披露风神股份涉嫌多项财务数据虚报。基于上述违规事实,风神股份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前公司董事长曹朝阳、现任公司董事长王锋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界面新闻报道,风神股份律师认为本案的虚报利润在“重大性”确认方面存在问题,量刑标准过高。“从风神股份收到《决定书》,马上启动复议;收到《复议通知》,马上启动起诉来看,它对处罚结果是非常不服的。这种不服并不是对虚构利润本身的辩解,而是监管部门的差异对待。”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这样告诉记者。
目前,该案件还没有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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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原科龙电器董事长、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表示他已经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公开科龙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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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顾雏军曾向证监会申请公开科龙案调查相关文件,但被拒绝。
据微信公号“政事儿”报道,顾雏军的代理律师迟夙生接受其采访时表示,此番起诉证监会、要求公开科龙案立案调查的相关文件,就包括这个2.76亿美元的银行保函。此前他们已向证监会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但是被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涉密文件可以不公开,但是我们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遗憾的是这些规范性文件也没公开。”
迟夙生表示,她和顾雏军选择了信息公开这个角度,希望借此揭开当年的科龙案,“到底有没有黑幕,到底有没有冤情,公开是最好的手段”。
从上面结果来看,除了还未正式审理的两则案件,其余四则都是证监会胜诉。不论结果和诉讼缘由,单从状告本身来看,这也是中国法治的进步。(A股那些事)
(责任编辑:孙庆阳 HX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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