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凯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常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85,163,338.21 元,减幅46.13%,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偿还了到期债务本息所致。
2、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61,153,991.16元,减幅63.12%,主要系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123,095,201.34元,减幅41.16%,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生产装置有效作业时间减少,产品产量减少;期初库存商品实现了销售所致。
4、本报告期末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4,133,707.50元,减幅44.03%,主要系公司对工程物资采取了清仓利库和压缩采购所致。
5、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47,108,653.05元,增幅64.10%,主要系本公司未弥补亏损增加导致计提的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33,450,000.00元,减幅43.05%,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已到期承兑所致。
7、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79,793,350.86元,增幅77.80%,主要系公司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4,905,023.23元,减幅81.48%,主要系公司产品产品市场持续低迷,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7,322,489.45元,增幅99.82%,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支付职工的福利工资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0,121,304.65元,减幅41.48%,主要系公司至本报告期末缴纳了上年应交税费所致。
11、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438,144.06元,减幅80.84%,主要系公司至本报告期末应付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68,001,620.31元,增幅54.82%,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四川禾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40,310,000.00元,增幅210.39%,主要系公司依据长期负债的偿还期限对其进行了重分类所致。
14、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83,310,000.00元,减幅-82.16%, 主要系公司依据长期负债的偿还期限对其进行了重分类所致。
15、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221,240,550.44元,减幅65.35%,主要系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与康正(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并偿还了该项长期应付款所致。
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466,564,519.03元,减幅36.99%,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产品销量减少,产品价格低迷所致。
1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392,557,632.26元,减幅33.24%,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生产装置有效作业时间减少,产品产量减少所致。
1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48,436,673.35元,增幅106.64%,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融资增加,融资成本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983,588.97 元,增幅113.70%,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310,488.61元,增幅100.00%,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银河证券分红。
2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4,505,043.07元,增幅43.47%,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2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02,584,554.50元,增幅120.39%,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较上年同期减少,职工薪酬及税金支付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9,810,154.60元,增幅52.45%,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及技改技革等投资活动减少所致。
2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56,095,410.13元,减幅2281.99%,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本息等相关筹资费用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16.06%(即75,500,000股)股份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等业务形成的零碎股,现已出售完毕。本次出售的零碎股数量为1,320股,出售价格5.85元/股,出售所得7,722.00元,扣除佣金印花税等实际出售所得(包含利息)共计人民币7,709.08元,公司已将实际所得计入股东权益相关公积金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报告期末,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至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106,576,488.00 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并相应调整财务报表年初数。
(二)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应付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次准则的修订本公司涉及离职后福利等职工薪酬,公司现正在处于职工调整中,现难以对其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届时公司将在年报中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详细披露。
川化股份(000155,股吧)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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