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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宰客店主已找到 被要求全额退款

青岛宰客海鲜店成“景点”,游人“参观”拍照。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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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宰客海鲜店成“景点”,游人“参观”拍照。 /CFP

  【事件简述】:

  据肖先生说,“4号晚上,我们坐高铁从泰安到青岛,到了之后我们就打算去吃海鲜。当时他那一家好像有两桌客人在吃,而且那个名字起得挺好的,"善德成活海鲜烧烤",觉得这家肯定不错就去了。”

  据肖先生反映,因为害怕出门挨宰,点菜前他们都特地问了店里的工作人员,对方明确告知是38元一份。

  肖先生说,他们一家三口点了虾、螃蟹、扇贝等一些海鲜。“我们正在吃,旁边南京的朱先生一家去结账,一问2000多,我当时一下就蒙了,问那我这一桌多少钱?店老板一算,1338元。”

  后来在派出所内经过协商,肖先生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餐费后离开。

  【法规解读】: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可认定为价格欺诈。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你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你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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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旅游热点事件

  青岛物价部门就“天价虾”道歉

  ■青岛市长要求严打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城市形象行为

  ■涉事店主被罚退全款,游客称不需全退,该付的钱要付

  晨述

  国庆节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一家海鲜店吃了一顿海鲜,一只虾竟被要价38元。连日来,青岛“天价虾”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

  10月8日,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

  昨日,媒体报道称,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宰客店主已找到,青岛物价局责令店主全额退还当事游客肖先生钱款,并道歉。游客肖先生表示:“不需全退,我吃了100多元,该给的我给。”

  监管部门负责人停职检查

  10月4日,游客肖先生爆料称,他一家三口到达青岛后,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肖先生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青岛方面认定涉事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之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游客称已收到644元退款

  据媒体报道,肖先生证实,昨天临近中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电话中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全退,只把多出的钱退给我就行了。”肖先生说。

  昨晚,肖先生称已收到退款644元,但退钱短信显示为“石某梅”,并非网传店主范某杰。短信为“石某梅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至于汇款人身份为店主还是相关单位,肖先生表示,暂时不知。

  编者注:“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始末

  近日,青岛一大排档兜售天价大虾事件引发热议,有旅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由此引起舆论关注。

  讲述

  店老板:再吵蛤蜊也按个儿卖

  遭遇“天价虾”的被宰游客朱先生和肖先生事发以后向媒体讲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

  从朱先生拍摄的照片上可以看到,38元一只的虾是很普通的基围虾。记者了解到,像这种虾,在当地饭店里,通常只要五六十元一盘。

  就在朱先生和肖先生跟店老板理论的过程中,店老板还抛出了更狠的话,“他要了两盘蛤蜊、两盘扇贝,两盘蛤蜊、扇贝全都给他按个算,再吵吵全论个卖,蛤蜊也论个,一盘蛤蜊38个,380元,两盘蛤蜊760元,两盘扇贝,一盘扇贝12个,120元,两盘240元,全算上!”

  店员曾明确大虾38元一份

  肖先生说,“4号晚上,我们坐高铁从泰安到青岛,到了之后我们就打算去吃海鲜。当时他那一家好像有两桌客人在吃,而且那个名字起得挺好的,"善德成活海鲜烧烤",觉得这家肯定不错就去了。”

  肖先生说,一家三口点了虾、螃蟹、扇贝等一些海鲜。“我们正在吃,旁边南京的朱先生一家去结账,一问2000多,我当时一下就蒙了,问那我这一桌多少钱?店老板一算,1338元。”

  朱先生说,店内的服务人员报的是2175元,我说怎么这么贵呢?他说你们点了那个虾是38元一只。我说在点菜前我们几个人特地问了,明确答复我们是38块钱一盘,按份来卖的。”

  据朱先生和肖先生反映,因为害怕出门挨宰,点菜前他们都特地问了店里的工作人员,对方明确告知是38元一份。从朱先生当时拍摄的这份价目表上可以看到,“海鲜类”一栏中,“海捕大虾”一项的后面,只标了价格是38元,但并没有写单位数量,而在“主食”一栏的底部写有一行字: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朱先生说,服务员并未提醒虾是按只收费。而肖先生也表示服务员并未问自己要点多少只虾,而且在结账时服务员还说,“就害怕你们觉得贵,之前只给你们上了30只,还没给你们上50只”。

  【商家处罚】:

  青岛“38元大虾”店铺被罚9万

  10月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当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当地物价局拟对该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据当地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涉事烧烤店昨日已被关停。

  【监管部门处罚】:

  青岛“天价虾”事件一官员被停职检查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监管部门回应】:

  青岛三部门发文致歉消费者 称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就日前青岛一烧烤店兜售天价虾一事,10月7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旅游局联合发文致歉,称烧烤店的宰客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出三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对相关消费者,我们深表歉意!”

  通报还称,现三部门已迅速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对坑害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真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予以监督。

  【警方回应】:

  警方回应天价虾事件:曾支开老板叮嘱游客留证据

  这样的宰客行为发生引发的纠纷,警方到底有没有权力处置呢?

  事发当日值班民警于延鹏说:“去现场之后发现双方存在价格纠纷,告诉双方需要到工商部门去投诉解决,后来民警就离开了。”110接警记录显示,现场一名姓陈的女子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于延鹏说:“有顾客又打110报警,说双方可能要打起来了,这时我们所110民警出现场,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民警为了帮助两位游客,特地将烧烤店老板支开,让他到门口等候,然后叮嘱游客不管给店老板多少钱,一定要留好证据,便于以后的维权。值班民警表示,这类价格纠纷事件并不在派出所管辖的范围之内,也没有办法采取任何的强制措施。

  【后续报道】

  青岛宰客烧烤店成“景点” 游人“参观”拍照

  位于山东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宰客事件发生后,这里一夜之间成了“旅游景点”,游人纷纷在宰客海鲜馆门前“参观”拍照发微信。网友调侃:额,话说拍照会不会被店主按像素收费啊,一像素10块?

  青岛旅游局微博发美食照遭吐槽

  青岛市旅游局官方微博 一条“鲁菜馆子,口味蛮地道,捞拌鸟贝,烤羊肉,海鲜荟,烧杂鱼,小豆腐,大爱芝麻烧饼”引发网友疯狂吐槽。网友@一颗大冰糖玩笑吐槽:《马云王健林青岛会面共商发展大计,餐后双双资产清零意外破产》。

  【党媒发声】

  人民日报:“青岛大虾欺诈”背后是公权力麻痹

  一旦进入段子横飞的阶段,熟悉互联网传播的朋友就知道,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

  正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态激化。有欺诈,不可怕,只要有说理的地方,有人正常管事,这事儿就大不起来。怕的就是公权力麻痹,让游客得不到一点儿公共资源的救济,四下无援,周遭冰冷,本来就一腹委屈,能不转化为一腔怒火吗?怒火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引起共鸣,就会大面积燃烧起来。导火索刺刺燃烧时候你不浇灭,这样的管理能不出事吗?

   【各种段子已在朋友圈流传】:

  车失控了,怕赔不起不敢蹭向劳斯莱斯,只好撞飞了路边大爷手里的一个塑料袋,谁知道里头装的是青岛大虾……

  吃饭前,点了几盘8元瓜子,拿过账单一看:61万!是一颗瓜子8块,不是一盘;旁边一个点米饭的休克了,因为米饭3元,不用说也是按粒儿算的……

  在青岛要喝青岛啤酒,再 点一盘花生米,完了买单,边数瓶子边 起身,“老板,几瓶啤酒多少钱?”老板 答:“我们青岛人好客,啤酒不要钱白送 ,我们来数一下花生米。”

  新土豪的四大标志:敢扶大爷大妈 ,敢拍马云涂鸦, 敢买新疆切糕 ,敢点青岛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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