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文/曹伟明
神农科技(300189)的陈年旧事如今被翻出来,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8月5日晚间,神农科技披露称,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注意,8月2日恰逢周五,8月5日是周一,按说这样的披露在时间上说得过去,但在速度上多少有些“慢动作”。
《电鳗快报》注意到,这次的事先通知被行政处罚的包括神农科技公司本身以及一众董监高17人,涉及的事项为2014年至2016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这就是赤裸裸的造假。
披露信息显示,6月9日海南证监局对神农科技进行调查并下发《调查通知书》,如今出具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主要违法情况一览无余,执法速度不可谓不快。
虚增主营业务收入8380余万元。
根据披露,神农科技2014年至2016年通过虚构种子销售业务分别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4,057,684.25元、22,235,969.95元、7,514,012.75元。
2014年11月,神农科技与湛江市兴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湛江兴罗)、广西藤县佳禾种子有限公司(简称藤县佳禾)签订种子销售合同。2014年神农科技分别确认向湛江兴罗、藤县佳禾销售种子业务收入19,307,150.25元和24,098,234元。2104年11月,神农科技控股子公司湖南神农大丰(300189)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农大丰种业)与湖南正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正隆)签订种子销售合同。2014年神农大丰种业确认向湖南正隆销售种子业务收入10,652,300元。
2015年3月和11月,神农科技与湛江兴罗、藤县佳禾签订种子销售合同。2015年神农科技分别确认向湛江兴罗、藤县佳禾销售种子业务收入9,568,583.20元和7,816,836.75元。2015年3月,神农大丰种业与湖南正隆签订种子销售合同。2015年神农大丰种业确认向湖南正隆销售种子业务收入4,850,550元。
2016年3月,神农科技与湛江兴罗、藤县佳禾签订种子销售合同。2016年神农科技分别确认向湛江兴罗、藤县佳禾销售种子业务收入4,023,024元和3,490,988.75元
虚增利润2515万元。
2015年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品种权转让业务虚增利润25,150,000元。2015年9月,神农科技分别与湛江兴罗、藤县佳禾、湖南正隆、安徽丰永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丰永)签订《技术转让(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品种权转让合同)共11份,涉及杂交水稻强优恢复系“神恢568”等10个植物新品种权,合同金额共计25,150,000元,神农科技确认品种权转让收入25,150,000元。上述业务为无商业实质的交易,导致神农科技2015年虚增利润25,150,000元。
证监会查实,湛江兴罗和藤县佳禾由神农科技控制,2014年至2016年均未实际开展业务。湖南正隆、安徽丰永应神农科技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张雄飞等的要求配合签订品种权转让合同、借款协议,没有实际出资购买和使用神农科技相关品种权。交易资金均由神农科技内部人员安排筹措,经神农科技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多次划转后转入湛江兴罗、藤县佳禾、湖南正隆、安徽丰永等公司账户,最终以购买品种权的名义转入神农科技银行账户。
问题不止于此。神农科技2017年和2018年年报涉及均被出具保留意见并附带强制事项。那么,2019年又将如何?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问题又将如何定性和处置?神农科技是否会触及强制退市条款呢?《电鳗快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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