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1日丨海利生物(603718)(603718.SH)公布,2019年4月22日,公司全资控制的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裕科技”)与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毅”)、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生物”或“标的公司”)签订《关于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标的公司17.761%的股权以人民币1.1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海毅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经各方协商,公司同意新增由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众合瑞民产学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为受让方,并授权冉裕科技与新受让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受让方上海海毅及裕隆生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其他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冉裕科技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7.761%的股份(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人民币1097.635万元),现拟将其中的9.231%(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人民币570.464万元)转让给上海海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00万元;剩余的8.53%(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人民币527.171万元)转让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44.65万元,转让完成后,冉裕科技不再持有裕隆生物的股权。
本次转让裕隆生物股权新增受让方是由于标的公司原有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致,对公司转让间接持有的裕隆生物全部股权不构成影响,转让比例及转让价格都未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再持有裕隆生物的股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