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虹此次被拘,指向了多年前的一桩旧案——大智慧(601519)披露的2013年年报曾虚增利润1.21亿元。如张长虹最终被法院判定犯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则其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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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夜间,大智慧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张长虹因2016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张长虹已于2016年7月23日辞去公司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不受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同日,大智慧披露一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680.8万元,同比下降609.21%。
张长虹做了什么?
张长虹是大智慧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大智慧的创始人。2011年1月,大智慧成功上市,张长虹及其亲友一跃成为亿万富翁。
彼时三家交易软件市值:大智慧176.4亿,同花顺(300033)40.5亿、东方财富(300059)64.5亿。但如今的大智慧既没有东方财富的多线发展特色,也没有同花顺匠人般的技术革新态度,仅依靠其行情软件和数据服务收入难以与两位对手匹敌。
值得注意的是,大智慧自上市第二年以来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一直居高不下,在销售毛利率较高水平下仍然亏损。
2016年7月24日,大智慧公告,张长虹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此前,他刚因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5年市场禁入等。
让张长虹不得不退出董事会的,是一桩旧案。
大智慧被指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多项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受此案牵连,时任大智慧独立董事的胡润百富榜创始人胡润,也被处以了5万元罚款,因其在参加审议通过了大智慧2013年年度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上签字。
值得一提的是,张长虹还曾入选2016年胡润IT富豪榜,个人资产达93亿,位居第47。
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公司涉诉讼金额已超5亿!
因虚增利润1.2亿元,大智慧当年被证监会开出60万元的罚单,随之而来的是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大智慧在第一季报中披露,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98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2,636.68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例,诉讼请求金额为135,942.51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98例,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撤回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4,930.13万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120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9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021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驳回金额7,689.24万元,累计判决赔偿金额6,642.13万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9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8,483.23万元)。考虑新增诉讼和二审判决的影响,公司最终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457.56万元。
一季度业绩盈转亏至680.80万元
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
大智慧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0.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9%,上年同期盈利1337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003元。
大智慧披露的2018年报显示,业绩一片惨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4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9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1.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0.06亿元。自2012年以来,大智慧已连续七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
此前据第一财经报道,由于大智慧2012年-2018年的净利润连续七年为负,且除2011年上市首年外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七年为负,大智慧于4月19日晚间收到上交所年报问询函,共涉及22个小问,要求具体披露关于公司整体业务情况及行业信息、关于公司具体财务相关信息披露,以及关于公司资产交易相关信息披露问题。
上述报道称,尽管大智慧连续七年净利润为负,并不影响公司股价上涨。在2月13日-3月13日的一个月里,大智慧股价涨幅高达225.8%;2月19日至2月28日期间完成了8天7板的“壮举”。背后的游资炒作力量不容忽视,“查询龙虎榜数据发现,2月中下旬,多家知名游资曾出现在大智慧一线买卖交易渠道商中。”
截至最新数据,大智慧的股东户数有近20万!
或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大智慧公告中所述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一项单位犯罪,但处罚对象为个人。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也意味着,如张长虹最终被法院判定犯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则其可能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按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的说法,“一般是判决上市公司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然后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但也有例外,可能不认定上市公司构成犯罪,以避免退市风险,但是个人仍旧要担责,这方面可以参考华锐风电(601558)”。
2017年初,北京一中院就华锐风电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韩某(被告人),原副总裁、财务总监陶某(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陶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北京一中院认为,华锐风电公司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被告人韩某、陶某分别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牛股要凉吗?
今年以来,大智慧股价大涨191%!是名副其实的大牛股。
数据统计显示,在2月13日-3月13日这一个月里,大智慧的股价涨幅达到225.8%。更是在2月19日到2月28日期间,完成了8天7板的壮举。
截至26日收盘,大智慧跌1.52%,报9.73元,总市值193.4亿元。
但业绩方面,大智慧却非常惨淡,连续7年扣非亏损。且在此期间,大智慧多次收购非主业资产形成大额商誉,之后又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出售,最终形成“高买低卖”,影响业绩。
大智慧2018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99%;归属股东净利润为1.08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1.71%;扣非净利润为-0.06亿元。
日前,上交所对大智慧2018年报连发22问,要求大智慧说明公司整体业务情况、毛利率变动大的原因、扣非归母净利润及经营现金流长期为负的原因,以及解释商誉减值的合理性具体情况等等。
公开资料显示,大智慧的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长期金额大、在成本费用中的占比高,且明显高于互联网金融信息其他两大供应商同花顺、东方财富。
三家交易软件对比
而2018年,大智慧全年营收规模不足东方财富的20%,但公司的销售费用与营收规模的比率却是后者的近两倍。
此外,大智慧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与研发人员数量变化趋势不一致的问题也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
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08亿元,同比下降20.22%,其中列支的职工薪酬为1.05亿元,同比下降10.80%;而2018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57人,较2017年增加109人,增幅为23.85%。
网友评论:
易会满: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2019年02月27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打击欺诈发行、大股东违规占用、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持续监管和精准监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不做违法违规之事,以净化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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