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
精伦电子9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的通知,张学阳先生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6004号)。
因张学阳在减持“精伦电子”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并继续超比例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请精伦电子予以配合。
公开信息显示,张学阳出生于1962年10月,中国籍,1984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高级工程师,本公司主要创始人,现持有本公司12.7929%的股份。曾荣获1995、1996、1997年度武汉市“优秀企业经营者”,1998年度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2001年度湖北省职工劳动模范, 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4年度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湖北省通信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薪酬28.21万元),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持有精伦电子6000万股,以9月29日收盘价计算,持股市值近5.57亿元。
张学阳于2016年7月20日以7.48元/股均价减持1420万股套现近1.06亿元。
张学阳历年减持精伦电子情况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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