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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董秘王军辞职 保利能源控股董秘温小杰接任

亨通光电董事会秘书王军博士
亨通光电董事会秘书王军博士

  和讯股票消息 亨通光电4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提交的辞职信,王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王军先生于1971年11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四川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教师、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四川西部资源(600139,股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刚泰控股(600687,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2012年1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600184,股吧)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亨通光电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温小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温小杰先生于1971年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材料系无机非金属专业学士学位,又在天津大学获得材料物理专业硕士学位、在南开大学获得世界经济博士学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博士后。曾任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北京中资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主任会计师、保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企管部主任。

  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温小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任命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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