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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刘汉原罪之四】谁是刘汉保护伞

   刘汉等人的案件中,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刘学军、刘忠伟、吕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犯罪嫌疑人刘维等人在四川省广汉、什邡等地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不履行其职责,反而与其同流合污、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共同吸食毒品,收受财物,充当保护伞。

  刘维是刘汉的弟弟,这名曾经的民营企业家曾是北京奥运火炬手,因为“2009.1.10”命案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

  2001年下半年,刘学军受命侦查一项凶杀案,获取了刘维等是重要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后,不但不深入展开调查,反而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2007年,刘学军主动向刘维提出:若找刘汉帮其当上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要领导后,就把凶杀案卷“烧掉”,后刘学军由副支队长升为政委。

  “2009.1.10”命案后,专案组并案侦查上述凶杀案,办案人员多次寻找案卷未果,最后在刘学军的办公室找到原试卷,发现此卷部分原始材料缺失。

  “2009.1.10”命案也成为刘汉涉黑犯罪侦破的突破口。2009年1月10日,四川广汉发生街头枪杀案,惊动中央高层。公安部挂牌督办,案情很快清晰,犯罪嫌疑人袁绍林、张东华被抓获。他们交代,命案的幕后主使是刘维。当时,刘维已经潜逃。

  当时,德阳市公安局在立案侦办案件期间,考虑刘学军与刘维交往过密,有充当其保护伞的嫌疑,让刘学军回避,刘回避后,将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刘维的情况故意泄露给刘维本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明知刘维是陈富伟被杀案的重大嫌疑人,均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未提供任何线索。

  新华社发文称,党纪如山,国法如天。无论黑恶犯罪分子的能量有多大,其“保护伞”的职务和级别有多高,都难逃中央反腐打黑的雷霆手段和恢恢法网。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办理,刘汉黑恶组织昔日与政商两界逾越党纪国法、进行种种勾连的内幕,或将一一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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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贤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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