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裁处昨天收市后上载香港证监会于同日发出的通知,认为四人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0条(内幕交易),要求展开研讯。审裁处未公布开庭审理的日期。
追债公布前沽货
2007年6月6日,Goodpine申请把亚洲电信媒体清盘,原因是后者欠Goodpine债务及未能偿还一笔截至当年4月26日约7027万元的债务。亚洲电信媒体一名前债权人之前把有关债务转让予Goodpine,因此,由Goodpine采取行动收回债务。当时亚洲电信媒体已资不抵债,强制收回有关债务只会令该公司无力偿债(insolvent)。
香港证监会指出,吕瑞峰、姚海鹰、王岚及何景莲知道前债权人向Goodpine转让亚洲电信媒体债务的事,亦知道Goodpine向该公司“收数”。亚洲电信媒体于2007年6月15日发出公告,披露这项股价敏感消息前,四人出售该公司股份,避免消息曝光导致股价下挫,四人避免的亏损共5089.81万元。
香港证监会于2008年4月首次就这宗案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强制令及其它命令),向法院申请冻结吕瑞峰共4366.16万元的资产,金额相当于他从内幕交易中避免的亏损。
亚洲电信媒体于1987年7月在港上市,是一家经纪行、包销商、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保证金融资人及投资控股公司。高等法院于2008年3月18日颁下清盘令,亚洲电信媒体于当天起停牌,至2011年8月法院批准其重组计划后复牌,自此易名为瑞东集团。
瑞东集团在本港资本市场相当活跃,持有“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亦担任保荐人。已除牌的问题新股洪良国际去年曾聘请瑞东金融担任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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