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美国消费者卡伦·丹尼斯·佛斯布鲁克因使用疑似由公司生产的单腿助行器跌倒,以致其遭受右肘骨折脱位、韧带受伤、头部受伤、右手腕撕裂等身体多处严重伤害,并受到严重惊吓,产生休克、疼痛、焦虑不安,并声称其中一些伤是永久性伤害,向美国加州高等法院对被告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予其包括:
1、身体疼痛、苦难、不方便的赔偿:美元500万元
2、精神痛苦赔偿:美元500万元
3、目前截止的医疗费用赔偿:美元10万元
4、未来的医疗费用赔偿:美元20万元
5、收入损失的赔偿:美元30万元
6、未来可能收入损失的赔偿:美元60万元
合计:美元1120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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