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通信表示,刘斌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开信息显示,刘斌:1981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毕业于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东方明珠(600637,股吧)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投资条线总监。现任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责任编辑:陈晓伟 HF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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