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单位: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单位: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
报告提交日期: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 二 分 册
资产评估说明目录
一、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3
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3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3
(二)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4
(三)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4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4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4
(六)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4
(七)资料清单-------------------------------5
三、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5
(一)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5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5
(三)资产核实的过程与方法-------------------6
(四)清查核实结果---------------------------7
四、评估依据的说明----------------------------8
(一)经济行为依据---------------------------8
(二)法律法规依据---------------------------8
(三)产权依据-------------------------------9
(四)取价依据-------------------------------9
五、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9
I、资产加和法评估说明------------------------9
(一)基本内容------------------------------10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10
(三)固定资产评估说明----------------------13
(四)无形资产的评估说明--------------------21
(五)其他长期资产的评估说明----------------21
(六)负债的评估说明------------------------22
(七)资产加和法评估结果--------------------23
II、收益法评估说明--------------------------24
(一)对未来2年2个月现金净流量的预测------25
(二)折现率的确定--------------------------31
(三)评估值的计算--------------------------32
六、评估结论及分析-----------------------------32
(一)评估结论------------------------------33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33
(三)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34
(四)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34
(五)附表----------------------------------34
关于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
资 产 评 估 说 明 书
一、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评估说明仅供资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使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此项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填报)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1、委托方: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占有方: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5001006703
住所:汕头市汕樟路浮西段
法定代表人:黄振光
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
历史沿革及资本构成:
公司于1990年6月6日成立,持有440500100670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投资方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是受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进行整体评估,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评估范围: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2、主要资产负债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具体评估范围 账面净值 资产情况
流动资产 全部 10,303.97 详见评估明细表
长期投资
在建工程
建筑物 全部 1603.29 详见评估明细表
设备 全部 651.89 详见评估明细表
无形资产 全部 1,654.26 详见评估明细表
其他资产 全部 756.65 详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总计 全部 14,970.06 详见评估明细表
流动负债 全部 781.73 详见评估明细表
长期负债 全部 110.00 详见评估明细表
负债总计 全部 891.73 详见评估明细表
净资产 全部 14,078.33 详见评估明细表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评估基准日为 2007年10月31日。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确定的,能客观地反映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资产、财务状况。
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无
(六)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本次评估前,本公司曾专门组织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清查,清查中未发现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无需偿付的负债。
(七)资料清单
1、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说明材料;
3、相关经济行为材料;
4、会计报表;
5、产权证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协议;
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黄振光
资产占有方: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三、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一)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确定的资产进行了抽查复核。按照委托评估资产明细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形成及产权状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对实物资产的数量、品质状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实物资产是存货、固定资产,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固定资产主要分布在厂区内。
(三)、资产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1、清查过程
(1)方案确定:
2007年12月3日,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及委托方要求,组织了专职业务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制定了包括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方案的资产清查工作计划。
(2)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3日至12月4日,由资产占有方进行资产清查,填报有关资料;2007年12月3日至12月7日,评估人员进行抽查复核、现场勘查;2007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评估人员进行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
(3)工作方案:
评估人员首先审核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着重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在此基础上,评估小组到现场进行账实核对以及各项资产实际情况勘查,核实资产占有单位进行的清查情况,验证所提供的资料并调查掌握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
工作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逐项复核,核实的内容包括资产类型、账面金额、形成及产权状况等。
对于货币资金中的库存现金于外勤工作日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并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现金实存数;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方面将银行存款资产清查明细表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发函进行核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清查核实中我们对资产负债表、总账、明细账、证券公司对账单和企业填制的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
对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在清查核实中我们对资产负债表、总账、明细账和企业填制的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抽查凭证,审查其金额、内容、日期是否与账簿相符,对数额较大的款项,均通过发函形式进行询证。
对于存货,评估人员了解公司存货的种类、核算方式以及有关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然后进行总账、明细账、资产负债表和存货清查明细表核对,在账账、账表相符的基础上,对存货采取抽查的方法进行核实。
对于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账务核实,并抽查部分凭证,然后听取资产占有方业务主管人员对各类房屋、设备的介绍,根据其提交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进行清查、核实,并勘察设备的配套运行、完好程度以及房屋、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等。对该设备的使用情况、利用程度和设备的技术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并发放重要设备鉴定表和车辆状况登记表让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填写,作为确定评估值的依据。
对于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将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资产负债表进行核对,对相关凭证进行抽查,按照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其摊销额进行测算。
对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清查核实中我们对资产负债表、总账、明细账和企业填制的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抽查凭证,审查其金额、内容、数量、日期是否与账簿相符,对数额较大的款项,均通过发函形式进行询证。
对专项应付款,评估人员将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资产负债表进行核对,对相关凭证进行抽查,按照摊销年限对其摊销额进行测算。
(四)清查核实结果
1、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以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进行了财务审计。本报告所列示的各项资产、负债调整后账面值,是经审计后的审定数,评估以此调整后账面值为基础进行。
调整后账面值详见评估明细表。
四、评估依据的说明
(一)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我公司共同签订的《评估师事务所聘用与服务合同》。
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制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49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3月27日发布"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28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中评协[1996]0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颁布的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
6、《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粤国资产权[2005]26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政部财会[2001]1051号);
11、《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规程》;
12、《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三)产权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3、资产占有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取价依据
1、机电设备报价手册;
2、全国汽贸商情;
3、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凭证等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4、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资料;
5、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资料;
6、有关询价资料。
五、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Ⅰ、资产加和法评估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加和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的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方法的总称。资产加和法的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效用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因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我们以评估基准日的经济条件下,重新购置该项资产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为依据,采用资产加和法进行评估。
(一)基本内容
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算程序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和主要业务内容,评估过程中做的工作,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涉及的计算公式、价值构成等式和计算过程,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原因,说明选用特殊方法评估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流动负债及长期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1、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调整后账面值为3,175,759.95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对现金采取盘点、查账的方法进行核实;对银行存款的评估,取得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并进行核对,进行发函询证,以核对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数额;对其他货币资金的评估,取得证券公司的对账单并进行核对。
(3)货币资金评估值的确定
货币资金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经评估确认,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175,759.95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评估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调整后账面值为10,712,490.00元。
(1)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
核对企业的明细账、总账记录,抽查会计原始凭证,审核验证其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是否与评估清查表一致,并取得证券公司的对账单进行核对。
(2)评估值的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经评估确认,评估基准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0,712,490.00元。
3、应收款项的评估说明
应收帐款调整后账面值为16,261,150.2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整后账面值为1,340,867.26元。
预付帐款调整后账面值为24,507,333.51元。
其他应收款调整后账面值为28,957,442.73元。
(1)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
首先核对企业的明细账、总账记录,抽查会计原始凭证,审核验证其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是否与评估清查表一致。其次,对金额较大的应收项目进行发函询证。
(2)评估值的确定
通过发函询证、调查了解,逐一具体分析各往来款项的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各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做出判断。
应收帐款的内容主要是应收客户的电费和蒸气款。
预付帐款的内容主要是预付燃料款和材料款。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主要是关联公司的内部往来款、员工的借款等。
对该等应收款项,我们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应收款项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 发函询证,了解款项期后回收情况及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确定其可收回性,并按其可收回性将该等应收款项分为以下三类,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确定其评估值:
① 对有充分理由确信能全部收回的应收款项,按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其价值。
② 对无法判断能否收回的应收款项,参照账龄分析法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以从清查核实调整后应收款项总额中扣除可能发生的坏账金额后的差额作为评估值。如应收升平区裕胜洗染厂的货款计42,661.60人民币元,账龄已近五年,全额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我们参照公司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估计可能发生坏账的比例为24%,从而确定其评估值为32,422.82人民币元。
③ 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持续停产,且在近期内无偿债能力等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评估为零。如应收华侨针织厂的欠款计288,620.70人民币元,因债务人已潜逃,致使该应收账款已无法收回,是次评估我们将其评估为零。
在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中,我们已考虑了坏账风险,因而账面上的"坏账准备"按零值计算。
预付账款中的待摊费用评估值为0元。
(3)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5,849,577.37元。
预付账款的评估价值为24,057,560.97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30,806,096.52元。
4、存货的评估说明
存货调整后账面值为22,476,148.67元。
存货跌价准备调整后的账面值为1,709,719.93人民币元
(1)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
我们核对了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检查了原材料出(入)库单、成本计算单、产成品发运单等原始单据,对存货数量进行了抽盘,并倒轧至评估基准日,与存货账面数量核对一致。
(2)评估值的确定
存货为原材料,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燃料、材料、设备、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
对近期购进的的原材料,由于库存时间较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我们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
对购进时间较长,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的原材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单价乘以清查核实后的数量加上合理的运杂费、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
对于失效、变质、残损、无使用价值的原材料,根据技术鉴定结果和有关凭证,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存货跌价准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1,709,719.93元,我们在对不同类型的存货进行评估时,根据该等存货的新旧程度和市场销售情况,考虑了该等存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等因素,故对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元。
(3)存货评估值为21,323,081.17元,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元。
(三)固定资产的评估说明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调整后账面原值为314,487,608.09元,调整后账面净值为144,014,383.72元,固定资产跌价准备调整后账面价值为121,462,632.01元,调整后账面净额为22,551,751.71元。
1.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评估说明
(1)概况
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主要分布在该公司厂区内。
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共52项,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92536.04平方米,房屋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主要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砼及钢结构。
固定资产账面值中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主要房屋及构筑物概况如下:
厂区房屋建筑物
包括主控楼、机修车间、化学车间、主厂房、食堂活动室、办公楼、单身宿舍、门房、鳄鱼场住宅楼、仓库、绿化办公室、二期主厂房、综合泵房、污水泵房、二期中央泵房、新建地磅和工作房及其附属房,砖混及钢筋混凝土结构。评估人员未收集到以上各建筑物的产权证明,评估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总建筑面积28274.29平方米。以上各建筑物建于1988年至2006年期间, 2007年按划拨用地交了地价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厂区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厂区内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是用于厂区生产用途,包括输煤系统、升压站、自备水厂、烟囱、除灰系统、厂桥、围墙、大门、冷却塔、厂区道路、厂区给排水、煤棚防雨装置、停车棚及地埕、厂区生活用水安装工程、二期冷却塔、二期升压站、二期除尘及烟道、二期灰渣沟、自备水厂前池进水管、厂区二期排水工程、二期煤渣码头、二期厂区道路、二期循环水管、厂区照明、主控室、露天煤场、球场及附属工程、除尘水改造、西线供热管网延伸工程、二期扩建施工铁皮棚、办公室装修等。评估人员未收集到以上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的产权证明,以上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建于1988年至2007年间,总建筑面积64261.75平方米,砼及钢结构。
举例:
A、房屋建筑物部分评估:
二期中央泵房(见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序号18)
A-1.建筑物简况
该构筑物为框架结构,位于该公司厂区内,该建筑物建于1997年,建筑面积588平方米,无房地产权证。
A-2.建筑物重置成本计算
A-2-1.综合造价P计算
因该构筑物专业性能很强,评估原值主要依据当年土建建造成本。
土建工程费根据当时建筑工程结算书和该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建筑过程的具体情况,得出其土建工程综合造价
工程造价P=2,026,993.97元。
A-2-2.前期费用Q评估计算
按照汕头市建设局和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和实际完成的临时设施,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构成的客观状况,其项目可行性研究费、规划测绘费、勘察设计费、报建费、招投标费等前期费用约占综合造价的8%,则:
Q=2,026,993.97×8% =162,159.52元。
A-2-3.其它费用F评估计算
其他费用F中建设监理费、质量监督费、安全监督费、试桩费等约为综合造价的7%,则:
F=2,026,993.97×7%=141,889.58元。
A-2-4.资金成本L计算
根据该中央泵房的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和装饰情况,参照《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其正常建设工期约为一年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7.25%,则资金成本
L=(2,026,993.97+162,159.52+141,889.58)×7.25%×1.5×0.5=126,750.47元。
A-2-5.该房屋开发成本计算
开发成本=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2,026,993.97+162,159.52+141,889.58+126,750.47 =2,457,793.54元
经调整,评估原值=开发成本
=2,457,800.00元
A-3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完损等级评定系数)/2
A-3-1年限法成新率
该构筑物于1997年建成投入使用,框架结构,用途为发电设备配套设施,至评估基准日止,其经济使用年限按50年计,剩余使用年限为2年零2个月,其年限法成新率为:
26/600×100%=4.3%。
A-3-2完损等级成新率
依据勘察、鉴定可知,建筑物从基础至上部主体结构,基本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基础无不均匀沉降,柱、梁、板及墙体等未见有明显裂缝和失稳现象,其它各类配套设施基本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可正常使用,但因该厂将于2009年12月31日停业清理,而厂区建筑物和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都为发电专业用途,无法继续使用,故根据以上原因评定其成新率为5%。
成新率=(4.3%+5%)/2=4.65%。
A-4.评估值计算
评估值:C=评估原值×成新率
按照上述计算的重置全价结果可知:
C=2,457,800.00×4.65%=114,287.70元
B、评估结果
经评估,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078,349.35元,其中,房屋建筑评估值为人民币3,038,305.35元,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值为人民币4,040,044.00元。
2.车辆、设备的评估
A、设备概况:
该公司的设备包括专用机器设备、通用电子设备和车辆。这些机器设备大部分都在正常使用,可以满足公司的正常工作的要求。
B、评估范围:评估范围包括该公司的专用机器设备390台(套);电子设备239台(套);车辆7辆。
C、评估过程:
(1)向该公司设备管理人员了解委估设备的总体情况;
(2)与该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将《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所列的每项设备与固定资产账册、设备台账和设备管理卡片进行逐项核对,做到账表相符、账册相符、账卡相符,无一遗漏或重复。
(3)查阅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大型设备的购置合同、进口设备的报关单据以及各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大修理记录、更新改造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对委估机器设备逐台进行清点核实,做到帐实相符;
(5)对委估机器设备逐台进行现场勘察,对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和产品的工艺满足度等因素作了详细了解;
(6)对已坏、报废的设备,了解其原因,与设备管理人员一起分析,可否进行技术改造、修复后继续使用或者进行报废处理;
(7)进行设备价格调研;
(8)根据所收集的资料,根据不同的机器设备项目,选定适用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计算出各项机器设备的初步评估价值;
(9)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修正,最终得出评估结果。
D、评估方法:
对正常使用的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公式如下: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对不使用、闲置或报废的机器设备,根据其实际状况及可变现的程度,以其可变现净值或以其残值确定其评估结果。
(1)评估原值的确定:
1)专用机器设备,我们进行了市场调查,取得了有关生产厂家的报价资料,得出了机器设备的现行市价,因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较大,故以现行市价加上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作为该项仪器仪表的评估原值。即:
评估原值=设备现行市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用
2)电子设备,我们进行了市场调查,取得了有关生产厂家的报价资料,查阅了《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得出了仪器仪表和电子设备的现行市价,因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较少,故以现行市价作为该项仪器仪表的评估原值。即:
评估原值=设备现行市价
3)车辆,我们进行了市场调查,取得了有关生产厂家的报价资料,得出了该车辆的现行市价,再加上购置附加税和其他费用,确定了该车辆的评估原值。即:
评估原值=车辆现行市价+购置附加税+其他费用
(2) 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以各类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为基础,在现场勘察后,综合考虑了设备的来源、使用时间、保养情况、设备完好率、工作环境条件、外观及所采取的技术改造等多方面因素后确定的。评估人员还考虑了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于设备本身的技术进步使同型设备的生产率提高或使原设备的价格降低而造成设备的贬值。经济性贬值是由于设备外部因素使得原产品滞销、迫使企业淘汰老设备而造成的贬值。
利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的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3) 评估净值的确定: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E、评估举例:
(1)电子设备
1)设备概况:
评估明细表中编号:90
设备名称:旋涡流量计
型号规格:YF130NNNR3J*E
始用日期:2002年12月
2)现场查勘:
该设备仍在使用,性能一般。
3)评估原值的确定:
据调查了解,该项设备的现行市价为70,000.00元(含运杂费)。
确定其评估原值为70,000.00元。
4)成新率的确定:
该设备从始用日期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4.83年,经过现场勘察,并向现场操作人员了解,认为目前技术状况良好,运转正常,但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预计其尚可使用1年,确定成新率为:
成新率=(5.83-4.83)/5.83×100%=17.1 %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修正为17%)
5)评估净值的确定: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70,000.00×17%=11,900.00元。
(2)车辆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车辆
产品名称:帕萨特轿车
申报数量:1辆
评估前账面原值:278,549.65元
评估前账面净值:198,610.35元
经清查,该车辆于2005年4月购买并启用,已行驶里程4.8万公里,已使用年限2.5年,预计尚可使用5.5年:
综合考虑里程与年限的因素,分别按占30%和70%的比率计算车辆的综合成新率为:
成新率=(理论里程数-实际里程数)/理论里程数×40%+(理论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理论使用年限×60%
成新率=(50-4.8)/50×30%+9.17/(0.83+9.17)×70%
=75%
结合现场勘察,取成新率为75%。
查阅全国汽贸商情,该车辆(帕萨特轿车)的市场价格为246,800.00元(已含购置税和上牌费用)。
重置价值=246,800.00元
则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246,800.00×75%
=185,100.00元
(3)机器设备
1)设备概况:
评估明细表中编号:67
设备名称:变 压 器
型号规格:SF7-4000/110
始用日期:1998年12月
2)现场查勘:
该设备仍在使用,但性能较差。
3)评估原值的确定:
据调查了解,该项设备的现行市价为1,320,000.00元(含运杂费、安装费)。
确定其评估原值为1,320,000.00元。
4)成新率的确定:
该设备从始用日期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8.92年,经过现场勘察,并向现场操作人员了解,认为目前技术状况尚可,运转正常,但性能比较落后,预计其尚可使用1.08年,确定成新率为:
成新率=(10-8.92)/10×100%=10.1%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修正为6%)
5)评估净值的确定: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1,320,000.00×6%=79,200.00元。
F、评估结果
经评估,评估基准日设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8,442,128.50元,其中,专用机器设备评估值为人民币6,904,183.50元,车辆评估值为人民币457,998.00元,电子设备评估值为人民币1,079,947.00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121,462,632.01元,我们在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时,根据该等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市场销售情况,考虑了该等固定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等因素,故对固定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元。
(四)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说明
评估企业在汕樟路浮西村路段的图号为2583.2 2583.6-463.6-464的工业用地,地号2583.2-463.6-002,该宗用地由划拨改出让。批准使用期限2006年10月9日至2056年10月8日具体位置东至汕樟路,西至市木材工业公司,南至市木材工业公司,北至市塑料材料厂,土地面积为63293.33平方米。该地块土地使用证号为"汕国用(2007)字第91300008",根据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汕樟路西段热电一厂片区工业用地地价的说明"中答复中指出,根据《关于公布汕头市区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汕国土资发【2006】195号)规定,经查核,该片区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330元/平方米。另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该片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为480元/平方米。则该用地的评估价格:
评估值=63293.33×480.00=30,380,798.40元。
(五)其他长期资产的评估说明
其他长期资产调整后账面价值为7,566,474.42元。
根据汕头市木材工业公司破产清算组与评估企业于1998年11月27日签订的协议书,汕头市木材工业公司破产清算组以6万元一亩的价格转让原汕头市木材工业公司68.11亩地给评估企业,实际付款460万元,后期发生木材池填砂款381.368564万元,从2003年1月起按48年摊销,该地块截止评估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故该资产评估按账面价值确定。
其他长期资产评估值为7,566,474.42元
(六)负债的评估说明
负债评估说明包括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专项应付款。
1、应付帐款评估说明
将评估清查明细表与企业有关账表进行核对,清查其结算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是否与评估清查表一致。
应付帐款的内容主要是主要是购燃料、材料款、质保金等。评估时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1,110,232.47元。
2、其他应付款评估说明
将评估清查明细表与企业有关账表进行核对,清查其结算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是否与评估清查表一致。
其他应付款的内容主要是主要是个人借款、排污费、粉煤灰处理费等。评估时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2,846,681.20元。
3、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说明
经清查,应付职工薪酬为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职工奖励、职工医疗补助等,评估时以审计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1,851,192.84元。
4、应交税费的评估说明
应交税费的内容为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款。经清查核实,各项税均为企业按规定提取,评估时以清查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2,009,166.63元。
5、专项应付款的评估说明
专项应付款的内容为4号炉除尘改造补助金和污染源治理补助款。经清查核实,以是补助款公司尚款使用,评估时以清查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1,100,000.00元。
(七)资产加和法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资产加和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时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产14,970.0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14,970.0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5,939.23万元,增幅6.47%,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891.7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891.7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91.73万元,增幅为0.00 %;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4,078.3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14,078.33万元,评估值为15,047.50万元,增幅6.88%。
评估结果分析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的评估值为105,924,565.98元, 调整后账面值103,039,737.95元, 增值额2,884,828.03元,变动率为2.80%,变动主要原因: 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无确凿无法收回的依据,评估为0元。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评估净值为15,520,477.85元,调整后账面值22,551,751.71元,减少额7,031,273.86元,变动率为-31.18%,变动主要原因:市场的变化;实际成新率与会计成新率有差异。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值为30,380,798.40元,调整后账面值16,542,647.29元, 增值额13,838,151.11元,变动率为83.65%,变动主要原因:房地产价格变化。
4、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的评估值为7,566,474.42元,与调整后账面值相同,评估无增减。
5、负债
负债的评估值为8,917,273.14元,与调整后账面值相同,评估无增减。
Ⅱ、收益法评估说明
收益法是通过对委估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分析,将其未来预期收益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本次评估以现金流量折现法对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进行了企业价值整体评估。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制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49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3月27日发布"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28号),通知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广东省要确保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900万千瓦,力争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关停后的小火电机组不得在国内异地建设。通知还明确列示主要关停机组和进度安排表,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被列入进度安排表第37项,计划将在2009年关停。这意味着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总计共6万千瓦的4个机组最多运行至2009年12月31日,之后与小火电机组相关的生产将终止。
为了更好地参照企业的历史数据,我们将企业整体作为一个现金流激发单元,并按正常经营模式模拟其在评估基准日后2年2个月的经营情况,编制期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计算企业在2009年期末可收回价值。将各期现金流和企业期末可收回价值折现后得到评估基准日企业股东权益价值。
n -i
企业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P=∑Ri(1+r)
i=1
式中:P――企业股东权益价值
n――明确的预测年期(2年2个月)
Ri――企业未来第i期的净现金流量
r――折现率
i――企业的收益期,取2007年10月31日,i=0
(一) 对未来2年2个月现金净流量的预测
1、预测的前提和假设
(1)、本预测是基于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在现状持续经营状况下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分析上的;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电力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其今后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预测是基于2009年底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停止生产, 2009年12月31日考虑各项资产可回收价值和处置费用,并偿还负债。
2、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基本情况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于1990年6月6日成立,持有440500100670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投资方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
3、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分析
目前粤东地区数家特大型电站相继投产,长期困扰电网的供需矛盾得到解决,政府开始提倡竞价上网,此政策对发电成本相对较高的中小型电力企业具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国内煤炭市场价格的长期大幅上扬、煤质低劣、煤价居高不下,导致企业发电成本大幅增加,另外国家加大了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大幅提升排污费计费标准。在大环境影响下,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未来两年发展形势并不乐观,主要原因如下:
(1)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为中型热电联供企业,发电机组容量小,发电成本比大型机组高,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热电联供,由于煤价大幅上升,造成供热亏损,供多亏多,而政府的发电政策是"以热定电",供多少热才能发多少电,公司即使能发电,但企业盈利的空间不大;
(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设备技术水平不高,已运行十几年,设备老化严重,效率下降。
(4)由于能耗的增加,截止评估报告外勤日,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仅有3万千瓦时的4号机组在运行,其他三个机组均已停产。
基于以上各方面的考虑,对未来2年2个月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预测。
3、公司的经营情况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2003年至2007年10月经审计的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03年度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1至10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292.12 17,982.96 25,589.42 20,709.11 390.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8.67 3,506.26 4,671.18 3,578.09 9,965.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50.80 21,489.22 30,260.60 24,287.20 10,356.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148.45 14,847.40 23,989.23 12,900.13 3,002.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56.41 1,760.95 1,909.33 1,998.25 1,224.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50.84 1,818.79 1,588.54 1,925.93 1,332.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1.49 2,749.58 2,625.15 8,845.47 4,68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87.20 21,176.72 30,112.25 25,669.79 10,24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3.60 312.50 148.34 -1,382.58 110.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33.56 8,681.73 1,133.87 1,926.62 1,282.2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0.41 0.05 85.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0.04 0.05 0.7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3.98 8,681.82 1,219.23 1,926.62 1,283.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89.52 447.60 237.41 287.66 68.28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6,659.07 7,156.27 1,398.23 1,005.33 2,203.4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48.59 7,603.87 1,635.64 1,293.00 2,27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4.61 1,077.95 -416.41 633.62 -988.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57.61 348.30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7.61 348.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61 -348.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8.63 1,042.15 -268.06 -748.96 -878.58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2,879.67 1,171.04 2,213.19 1,945.12 1,196.16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1,171.04 2,213.19 1,945.12 1,196.16 317.58
注:2007年1-10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往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为该期销售电力应收款项由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收。
4、公司未来2年2个月盈利预测
根据以前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行业发展、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对未来2年2个月的盈利预测如下:
(1)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预测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31.54 2,523.65 2,565.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2.89 1,092.89 1,092.89
应收账款 951.38 951.38 978.73
其他应收款 2,831.91 1,682.50 1,297.70
预付账款 1,830.52 388.33 12.92
存货 1,919.61 1,312.74
流动资产合计 10,357.86 7,951.50 5,947.97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31,448.76 31,448.76 31,448.76
减:累计折旧 17,218.99 18,260.80 19,302.50
固定资产净值 14,229.77 13,187.96 12,146.2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146.26 12,146.26 12,146.26
固定资产净额 2,083.51 1,041.70 -
固定资产合计 2,083.51 1,041.7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650.16 1,600.90 1,551.64
其他长期资产 755.18 737.64 720.1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405.34 2,338.54 2,271.75
资 产 总 计 14,846.71 11,331.74 8,219.7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7.84
应付职工薪酬 185.45 185.45 185.45
应交税费 363.36 134.82 200.46
其他应付款 322.89 228.94 228.93
流动负债合计 899.53 549.20 614.84
长期负债:
专项应付款 110.00 110.00 110.00
长期负债合计 110.00 110.00 110.00
负 债 合 计 1,009.53 659.20 724.84
所有者权益 13,837.18 10,672.54 7,494.88
(2)2007年11 -12月、2008年度、2009年度预测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7.11-2007.12 2008年度 2009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902.00 11,718.34 11,156.08
其中:电力收入 1,659.28 9,849.54 9,404.08
热力收入 243.48 1,868.80 1,752.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2,000.48 13,411.19 12,866.8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9.92 76.17 72.51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8.40 -1,769.02 -1,783.26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234.36 1,395.62 1,394.40
财务费用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2.76 -3,164.64 -3,177.66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362.76 -3,164.64 -3,177.66
减:所得税 70.6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3.39 -3,164.64 -3,177.66
(3)2007年11 -12月、2008年度、2009年度预测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7.11-2007.12 2008年度 200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02.75 13,635.70 11,156.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2.75 13,635.70 11,156.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34 9,795.00 8,081.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4.91 1,074.66 1,074.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0.00 954.45 954.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55 1,019.49 1,00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8.80 12,843.60 11,114.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3.96 792.11 42.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3.96 792.11 42.07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317.58 1,731.54 2,523.65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1,731.54 2,523.65 2,565.72
以上预测尚未考虑2009年12月31日资产变现收入、处置费用及偿还债务支出。
(4)2009年12月31日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预测
A、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预测的账面数为5,947.97万元,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流动资产处置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47.97万元。
B、固定资产
由于固定资产处置费用相对较大,固定资产处置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
C、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中土地面积为108,700.22平方米,预计未来两年土地出让价格较评估基准日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480元上涨1%,转让时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5‰)
土地处置现金流入金额=480.00×(1+10%)元/平方米×10.870022万平方米
=5,739.37万元
土地处置现金流出金额=5,739.37万元×[5%+5%×(7%+3%)+0.5‰]
=318.54万元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5,739.37 -318.54
=5,420.83万元
D、资产处置的现金流量净额
各项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资产处置的现金流量净额+固定资产处置的现金流量净额+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
各项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5,947.97+0+5,420.83
=11,368.80万元
(5)2009年12月31日偿还负债现金流量净额预测
2009年12月31日负债预测的余额为724.84万元,均需偿还,偿还各项负债现金流出净额为724.84万元
(二)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将未来预期收益折成现值的比率。
一般来说,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是指资产在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平均获利水平;风险报酬率则是风险取得报酬和资产的比率,各个公司由于各自环境、规模、行业等的不同,风险也不相同,因此折现率也不一样。风险报酬率一般包括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和行业风险报酬率,采用数学表达式表示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
国内目前发行的国债普遍为2至5年期,因此我们取2007年9月发行的5年期国债利率6.01%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该利率为单利,我们将其转换为复利为5.4%。
行业风险指企业的行业特点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由电力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行业风险较低,因此行业风险报酬率取0.5%。
经营风险指经营因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不确定性。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总计共6万千瓦的4个机组最多运行至2009年12月31日,未来经营情况相对确定,因此经营风险报酬率取0.5%。
财务风险指资金周转和资金融通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无借款,因此财务风险报酬率取0.5%。
综上所述,折现率为6.9%,取整为7%。
我们对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电力的企业进行了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析统计如下: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2006.12.31)
000539 粤电力A 8.83%
000690 宝新能源 (000690,股吧)6.70%
600886 国投电力 5.65%
三家主营电力业务的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6%。
我们认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能够较好地反映我国电力行业的收益能力和经营风险,是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和行业风险报酬率的综合体现。由于上市公司往往为行业中效益较好、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因此我们认为电力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在7%左右是合理的,前述计算得到的7%的折现率符合行业情况。据此,本次评估的折现率取为7%。
(三)评估值的计算
n -i
1、企业整体资产重估价值P=∑Ri(1+r)
i=1
=11,471.53(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07年11月-12月 2008年 2009年
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413.96 792.11 42.07
2 各项资产处置现金流量净额 - - 11,368.80
3 偿还各项负债现金流出净额 - - 724.84
4 现金流量净额(4=1+2-3) 1,413.96 792.11 10,686.03
5 折现率 7% 7% 7%
6 评估基准日折现值 1,397.65 740.29 9,333.59
7 企业整体资产重估价值 11,471.53
通过对收益期的收益额进行折现,我们得到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企业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1,471.53万元。
综上所述,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于2007年10月31日用收益法计算得到的企业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1,471.53万元。
六、评估结论及分析
(一)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收益法的评估技术思路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较好地体现了资产的"预期原则",反映的是企业的成长性和未来的获利能力, 根据相关的规定,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的总计共6万千瓦的4个机组最多运行至2009年12月31日,之后与小火电机组相关的生产将终止,从企业获利能力和计算2009年期末可收回价值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其未来收益现值反映的企业价值较之成本途径得到的企业价值更具市场参考价值;成本法反映的是一个时点的资产价值,对资产未来的利用程度未加考虑,难以真实反映资产的经营效果,不能很好地体现资产评估的评价功能,缺乏资产未来收益的前瞻性,无法准确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因此,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本报告之评估结论列示如下:
评估结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于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柒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114,715,300.00)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评估结论系根据评估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且仅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评估结论系对基准日资产公允价值的反映。
4、评估结论中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5、评估结论由本评估机构出具,受本评估机构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三)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1)、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应在评估目的实现时的资产实际作价中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2、若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需经有关主管机构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在本评估说明所述特定评估目的下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论有效期为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止。
(五)附表
的前瞻性,无法准确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因此,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本报告之评估结论列示如下:
评估结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于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柒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114,715,300.00)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评估结论系根据评估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且仅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评估结论系对基准日资产公允价值的反映。
4、评估结论中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5、评估结论由本评估机构出具,受本评估机构人员的职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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