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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誉科技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7月3日,洁誉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 年7 月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洁誉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在未从上股交摘牌的情况下办理完成了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程序,洁誉科技被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
股转系统经查明,洁誉科技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正式挂牌。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 挂牌,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上股交的摘牌公告,未在上股交摘牌。但公司在《洁誉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2015 年 8 月 28 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出具《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关于"洁誉科技"终止挂牌的公告》,同意公司摘牌申请。"公司在未从上股交摘牌的情况下办理完成了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程序。
股转系统决定,洁誉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条以及全国股转《常见问题解答》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和违规挂牌。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和违规挂牌行为,时任董事长董淑昭、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荣侠颖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决定,对洁誉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董淑昭、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荣侠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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