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不日将要实施。
10月11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已达成共识,拟启动并于近期推出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公告称,在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或其各自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据业务规则向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传输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
同时,两地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将启动修改业务规则等工作,待完成后向市场告知实施时间。
“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有助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的监管工作,维护沪深港通平稳有序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告中称。
而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已经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实施。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方面表示,北向交易投资者识别码模式规定,提供北向交易服务的交易所参与者须按标准格式,为每名北向交易客户编派一个券商客户编码(BCAN),并向港交所提供客户识别信息(CID),港交所会将有关信息交予内地交易所。当投资者提交北向交易买卖盘时,必须全部加上适当的券商客户编码。
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是 “看穿式”监管的实施方式。
所谓“看穿式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可以“看穿”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清楚掌握每一个账户的情况。
此前,监管层曾多次提出沪深港通的“看穿式”监管。
2018年6月1日,时任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香港交易所的研讨会上表示,希望香港加快推动沪深港通项下北向“看穿式”监管安排落地实施,证监会也将积极支持配合香港提出的南向“看穿式”监管安排。
2018年9月21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出席2018年度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时也提出,将继续推进“看穿式”监管,在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共同努力下,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即将实施,通过为北向投资者配发识别码,实现“看穿式”监管与间接持有体系的对接。
2019年6月10日,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办主任李钢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提及,证监会积极推动沪深港通北向看穿式监管机制落地实施,促进两地证监会就南向看穿式监管框架方案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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