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1958年5月出生的常世雄是山西太原人, 197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株洲市郊区曲尺公社、株洲市公安局、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编委、株洲市乡镇企业局、醴陵市委、株洲市委老干部局、株洲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工作。
2000年11月至2006年3月常世雄任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局长,2008年5月至今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今年5月,湖南一家置业公司在网上发布的一封举报帖称,湖南省老干部局长常世雄以虚假项目骗取与该公司合作,向公司负责人索贿房产,并让该公司投入巨额资金装修现已竣工的省老干局的一栋“三无楼”(无国土证、无规划证、无产权证)。之后,上述负责人为常世雄购买的房产支付了110余万元现金。
举报称,初次见面后,常世雄便称有个项目即老干部局下属二级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职工危房改造项目,他可以做主。在常世雄的关照下,2013年7月12日,上述置业公司与老干部活动中心签订了《湖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干部职工宿舍危房改造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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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世雄
在签订《合作协议》当日,常世雄又以检验公司实力为借口,要求公司在履行协议之前,先与老干部活动中心签订另外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租赁内容为:老干部活动中心同意将所属的新建项目——“金秋楼”一楼餐厅区域租赁给上述置业公司作为餐饮场所,租赁期限为11年。
举报人胡先生说,在被要求高价承包并高标准装修竣工后餐厅试营业时发现,“办不了餐饮行业所需的有关证照。”经到有关部门查询,“金秋楼”为“无规划许可”、“无质量验收”等手续的违法建筑。老干活动中心的危房改造项目,至今也没有下文。
举报称,在与老干部活动中心签订职工危房改造项目后不足半月,常世雄就索要房产。2013年8月,该负责人帮常世雄购买了其指定的九峰苑小区的一套房子,并支付了110余万元现金。
举报人胡先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常世雄索要的房款除了110万的现金外,其他的中介费交易税收等也是该公司出的,加起来总共为128万。而且在这之后,常世雄还找他们索要第二套房子,是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不过该公司没给。
2014年3月,金秋楼一楼餐厅装修完毕进入试营业,该公司多次请求常世雄尽快启动老干中心危房改造项目,并提供餐厅的合法手续以办理餐饮行业所需合法证照。常世雄以各种理由拖延。于是该公司才开始向有关部门打听情况。得到的结果是,老干中心危房改造项目根本不存在。
“本身就没有这个项目,我们也不知道他干嘛要骗我们,而且我们后来发现很多人都上过他的当,被他骗了。”胡先生说。
发现上当后,该置业公司多次催促常世雄夫妇补齐房款或依法退房。2014年3月,常世雄妻子只退了15.5万元,对余下100多万元所付购房款和其他款项一概不退。
“他说他把房产证交给了老干局纪委,以这种方式搪塞我们。”胡先生说,直到举报帖发出后,常世雄还是不愿意退房款,“找过他、也找过他妻子、女儿,但就是不退。我们也很纳闷,他有好几套房子,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简直是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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